杂料招标公告
杂料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杂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L2016-ZL001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1、招标项目名称:杂料
2、技术要求:
1)零库存超市模式:供方将物资发货到需方专用仓库,预验收合格后,由需方代为保管,待实际领用后结算。进人超市内的物资,在未领用之前,均为供方物资,需方仅承担保管的责任,因产品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造成的“滞销”,由供方免费提供换货和退货服务,需方不承担任何原因的库存积压责任。常耗物资必须保证货架上要有一个月的库存量及一个月的使用量(不常耗件除外)。由于供方问题造成物资积压,需方按积压数量全部退货,不承担任何责任。供方按需方供货通知单正常供货,合同到期后物资仍有库存,可与供方协商降价处理,处理价格不能高于新招标价格,仓库可正常发放,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一律退货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
2) 交货周期:接需方供货通知单7天.
3、招标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1
圆柴火木
吨
900
2
硬质带皮圆杂木
100-130×1200-1500mm
吨
150
3
草绳
公斤
600
4
铁皮灰斗
只
100
5
水泥
425#
吨
150
6
河沙
吨
400
7
机制砖
块
100000
8
道渣
20mm
吨
200
9
茶树木柄
1200×60mm
根
500
10
样品袋 大号
大号
只
50000
11
取样袋
长80*宽60cm
只
50000
12
彩条布(加厚)
4×34米
块
20
13
灰桶
只
50
14
环保果皮桶
50×37×100cm
只
20
15
塑料水桶
20KG
只
50
16
垃圾桶(移动式)
240L
只
50
17
垃圾桶(脚踏式)
28cm
只
50
18
大垃圾桶
460*480mm
只
50
19
不锈钢带盖方形取样桶
300×250×250×1.5mm
只
30
20
不锈钢带盖圆形取样桶
高300×直径200×1.5mm
只
30
21
叉车轮胎(前胎)含内胎
650-10NHS
套
8
22
叉车前轮胎(带内胎)
825R20,带钢丝
套
8
23
叉车轮胎(后胎)含内胎
28*9-15NHS
套
8
24
叉车前轮胎(内胎+外胎)
300-15
套
8
25
吊车轮胎(带内胎)
子午胎12.00R24(20层级)
套
8
3、计划招标时间:2016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已标书为准)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
二、资质要求: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 诚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招标现在提供原件。
2、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3、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jiugang1367@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47000)元、招标资料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邮编:332500
3、联系人:邓工 188*****583
4、电话:0792- *******
5、监审法务部监督电话:李工 188*****16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设备材料公司公司
公告时间:2016-4-1
转账函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 招标,应标书要求,我司需缴纳保证金 万元,请贵公司从欠我公司的往来账款中转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我方将在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电汇到贵公司指定账户。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财务章)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一切礼品;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及有价证券;
五、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他不当活动;
六、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它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七、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八、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的向贵方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九、不发生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欺诈、弄虚作假、有损其他企业方形象、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十、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情节严重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若存在欺诈、弄虚作假、不公平竞争或其他违反商业道德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我方自愿就上述行为承担经济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50万元(具体数额由贵方视情节确定);商务合同(经营业务合同)标的额≥400万元的,我方自愿按照合同总标的额的5-15%承担经济赔偿金。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等额扣除上述经济赔偿金。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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