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村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三次)
鹤峰县中村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三次)
鹤峰县中村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6】40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因报名截止时不足三家,现就鹤峰县中村大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6—078 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中村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概况:中村大桥长约200米,宽约20米;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
(二)采购内容: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
(三)资料提交时间要求:签订合同2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四)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控制价为:98万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五年有类似业绩;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四)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成立相应的项目部,其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现场人员具备河道工程勘察设计的施工经验,并持证上岗;
(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勘察设计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五)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采用联合体的形式,但同一投标人只能加入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成员必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成员必须最低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拟派人员职称证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1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4 月21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0日17:00时前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财政局财政账户。
户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建行鹤峰支行
2、投标人都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17:00时之前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银行进账单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卢女士 133*****292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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