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山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公开
磨山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公开
磨 山 派 出 所 办 公 家 具 采 购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武东景财采[2016]-6号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单的要求,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的委托,就“磨山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磨山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THCX-WHS-HW-2016-0329)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3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的为废标。
三、项目内容:办公家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对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必须出具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质量环保认证证书(含木制、软体、金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ISO 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Ⅲ型环境标志证书;
4、供应商必须分别提供至少5种办公家具产品及原材料的省级及以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日期须为2015年01月01日至今);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份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至今)内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支持,能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设有备品备件库(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房产证明等材料);
7、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公告期内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2016 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时至12 时、下午 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二)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二)时 间:2016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联系人:白主任 联系电话:130*****100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联系人:徐庆停、戴险峰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范科长 联系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
十、递交保证金金额及帐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开 户 名: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218 6923 2018 1500 9835 6
银 行:交行江汉支行
行 号:869232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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