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行动方案年》政策解读
《南宁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行动方案年》政策解读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广播电视局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行动方案 (2023-2030年)的通知》(南卫发〔2023〕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南宁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的目标和方向,提出了任务要求。
一、制定背景
南宁市曾是血吸虫病流行较重的市之一,主要流行于横州市、宾阳县、武鸣区。南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率先于上世纪 80 年代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至 2015 年,全市连续 12 年以上未查出血吸虫病病人和病畜,于 2016 年通过了国家维持消除血吸虫病状态的复核。
然而,当前血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全国109个流行县(市、区)尚未达到消除标准,传染源输入我市的风险依然存在;血吸虫病传染源种类多,中间宿主钉螺难以清除,流行因素复杂,目前我市仍有数万平方米的有螺面积存在,综合防控措施稍有松懈,疫情便会卷土重来;部分地区重视程度弱化、疏于防范、淡化管理,防治工作出现滑坡迹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确定“到2030年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为新时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方向。为持续推进南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继续巩固和扩大我市血吸虫病防治成果,配合全国全区打好消除血吸虫病的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流行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防治方针。
第二部分是行动目标。2023—2030年,横州市、宾阳县、武鸣区 3 个原流行县(区)继续加强监测,巩固消除成果。到 2030年底,达到维持消除标准的原流行县(区)数占原流行县(区)总数 100%。非流行县(区)没有血吸虫病流行。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进一步巩固血防成果。
第三部分是防治策略。继续实施传染源控制为主、强化风险环境钉螺控制的综合防治策略,对原流行县(市、区)有钉螺分布地区、原流行县(市、区)无钉螺分布地区和非流行县(市、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防治。
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精准实施消除血吸虫病“六大行动”,即:传染源控制行动、综合控制钉螺行动、病人救治管理行动、监测预警响应行动、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每项行动均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实施范围和工作指标。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机构和人员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确保消除进度可控、成效可见。
第六部分是效果评估。建立健全效果评估工作机制,于2025年、2028年和2030年分别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宁市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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