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2015年团结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修缮及风貌改造项目)
合作市2015年团结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修缮及风貌改造项目)
我公司受合作市当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办理合作市2015年团结新村房屋修缮及风貌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建发[2015]161号文件《关于合作市2015年团结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合作市2015年团结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三标段:房屋修缮及风貌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252户棚户区进行改造、修缮院落围墙及其山墙、修缮破损房屋,利用原住户宅基地重新修建工程。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施工地点:合作市城区东南边格河西岸,欧拉路西南侧。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部班子组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和前提,是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首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经过三年以上相应岗位的经历和资质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省内外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以供参考。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显示账户和余额(带开户银行许可证);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预算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最新检察院告知函一份。(须携带代理人岗位证明、公司工资表、代理人劳动合同一份,所有人员养老保险金核定单一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IC卡在行业监管部门刷卡备案通知单到现场报名、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注: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担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 2101 0604
账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咨询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七、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安秀兰157*****868 王小君:157*****528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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