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介:

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城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土地复垦项目及村内水系联通、沟塘清淤、农业基础设施、道路拓宽维修建设、防汛抗洪以及村务办公(合作社经营业务需要)等工作开展需要,租赁社会车辆。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3、投标单位特地资质:无。

四、报价和评审依据:

1、价格上限:农用车850元/天,环保车850元/天,四轮车550元/天,铲车(1吨)900元/天,村务办公用车(城东-花桥60元/趟、城东-湾沚65元/趟、花桥—湾沚40元/趟、城东-芜湖220元/趟、村内循环一圈80元/趟、包车一天500元、未列举地点用车价格双方协商确认)报价包含税金在内,以总计金额最低价确定服务方。

2、农用车和四轮车报价时以天为单位,结算时精确到天,农用车和四轮车铲车按每天工作9小时为基准计算出小时价,作为结算依据。

五、质量、时间及地点:

1、项目地点:花桥镇城东村

2、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单位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单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委会,逾时资料未送达将不予接受。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可到村委会领取空白文书)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付款方式

开具税票结算,全年总服务费上限不超过30万元(合作社经营需要,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八、成交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制度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的未成交的投标单位。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4、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花桥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九、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定中存在倾向性或排除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贺云云 电话:159*****899


附件:投标文件.doc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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