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安置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临时安置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6-13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汽车城板块临时安置设施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6〕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琴江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3招标参考价:约446.74万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琴江新区水安线赤沙嘴;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20日;2.6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3.2信誉要求:3.2.1、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负责查询)。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资料<一>: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4.1.2、五华县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4.1.5、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4.1.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4.1.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4.1.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1.10、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资料<二>:4.1.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4.1.1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上述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4.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日至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于2016年4月2日至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到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3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琴江新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五华宾馆四楼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 日期:2016年4月1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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