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科学馆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逸夫科学馆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逸夫科学馆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采购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管理处,资金来源国拨,目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比选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参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2.2 比选范围:完成逸夫科学馆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服务配合,详见比选文件

2.3 项目规模:改造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

3.项目编号:BHUGC*******

4.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4.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采购人补充其他要求。

a.工程业绩和本工程实施方案将作为重要的评审条件;

b.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同类工程设计经验。

4.2 参选人必须满足如下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联合体参选:不接受

4.4 参选人数量及审查方式:视报名情况确定。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比选公告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

参选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上午9:00至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公楼133室。

6.报名携带资料

按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详见北航首页—组织机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下载服务),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2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3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名携带原件;

6.4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携带原件;

6.5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求出示原件或原件副本的材料,不携带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中“资质等级情况”一览请先填写本次比选要求的资质,不按要求填写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资格预审报名表填写超过1页的请正反面打印,并在每页盖章。所有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认,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将被拒绝。

报名单位须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同时发送至zhaohui.online@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如“某某公司+逸夫科学馆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电子版与纸质版均提交后方可报名成功。

以上材料除“投标报名表”外,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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