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第二水厂工程-清水管线工程施工1标段城区段、庆安段-招标/资审公告

睢宁县第二水厂工程-清水管线工程施工1标段城区段、庆安段-招标/资审公告

睢宁县第二水厂工程-清水管线工程施工施工1标段(城区段、庆安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睢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拟建设的睢宁县第二水厂工程-清水管线工程施工1标段(城区段、庆安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庆安镇、金城街道、睢河街道。

(2)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第二水厂配套清水管线分三路:(1)自第二水厂新建DN1200管道至环城公路D800环状管道,与城区现有管道联通,沿S251省道--下邳大道敷设,该段清水管线沿下邳大道现状道路北侧、S251省道现状道路东侧敷设,以开挖埋管方式为主;局部过河道处采用管桥施工方式。(2)自第二水厂新建DN1200、DN600管道至庆安增压泵站,沿老龙河东侧敷设。该段清水管线沿老龙河东侧敷设,以开挖埋管方式为主;局部过河道采用倒虹吸施工方式。(3)自第二水厂新建DN8O0管道至开发区增压泵站,沿农田及规划道路敷设,以开挖埋管方式为主;局部过河道采用倒虹吸或管桥施工方式,过G104采用顶管施工。(4)自控工程,购置安装传感器及相应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招标为2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同时购买施工2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仅限中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施工1标段,招标内容为:(1)城区段敷设DN1200mm球墨铸铁管长度约2100m;低压碳钢板卷管DN1200mm长度约645m;管道架空跨越钢管DN1200mm长度约140m;以及管线阀门井建设、混凝土道路拆除修复、施工便道、闸阀及配件安装等及相应附属设施。(2)庆安段敷设DN1200mm球墨铸铁管长度约1070m、DN600mm球墨铸铁管长度约6258m;低压碳钢板卷管DN1200mm长度约278m、低压碳钢板卷管DN600mm长度约1240m;以及管线阀门井建设、混凝土道路拆除修复、施工便道、闸阀及配件安装等及相应附属设施。预算约为3500.0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道铺设安装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项目法人组织的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鉴定书)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1月17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时30分,地点: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睢宁县红叶南路158号

联系人:葛本笔 电话:0516-********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陈惠惠 电话:0516-********

12、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规划基建科

联系电话:0516-********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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