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大道、凯旋路等五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共3个标段项目代码: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龙门大道、凯旋路等五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共3个标段项目代码: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龙门大道、凯旋路等五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龙门大道、凯旋路等五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4-7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4-04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4)0013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洛阳市区;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3元,其中一标段********.41元,二标段*******.56元,三标段*******.06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7、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城区龙门大道、凯旋路等 5 条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包含如下五部分:

(1)龙门大道(建春门大街至滨河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

(2)凯旋路(定鼎路至王城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

(3)启明南路(中州路至玄武门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

(4)金谷园路(玄武门大街至唐宫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

(5)玄武门大街(解放路至金谷园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线(改造原合流管作污水管保留利用)、新建雨水污水管线(原合流管道无法保留利用)、错接改造(改造现有雨污混接错接)等雨污管道改造;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凯旋路(定鼎路至王城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二标段:1、启明南路(中州路至玄武门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龙门大道(建春门大街至滨河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标段:1、金谷园路(玄武门大街至唐宫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玄武门大街(解放路至金谷园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9、工 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未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依法取消投标资格的;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关林路交叉口向北10米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1月10日

标签: 龙门大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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