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SG1201G16009公告发布日期:2016-04-01
报名开始时间:2016/4/2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4/6 16:30:00
报名地点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206室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72联系人:计晓华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6年康庄路南收费站标准段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绥南收费站出口400米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2016年康庄路南收费站标准段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康庄路南收费站标准段绿化工程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16]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康庄路南收费站标准段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绥南收费站出口400米;

2.3计划投资:54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

铺设天岗白花岗岩铺装1777平方米;铺设天岗白麻面铺装120平方米;铺设红色花岗岩铺装62.1平方米;砌筑弯边石62米;砌筑直边石913米;砌筑界石909米;铺设沥青黑色路面174.2平方米;铺设植草砖护坡2463平方米。新建排水井18座,铺设排水管396米。

(2)小品工程:

景观雕塑1座、五色草雕塑1座、公交站亭1座、路名牌2个、景观小品2个。

(3)新栽植物:

黑松19株、丛生白桦130株、五角枫148株、东北连翘119株、花楸61株、山丁子60株、重瓣榆叶梅133株、王族海棠95株、紫叶李89株、山榆76株;500mm高小叶丁香绿篱1357平方米、1100mm高红叶李绿篱825平方米、800mm高金叶榆绿篱1383平方米、彩叶草946.5平方米、满铺草坪1719平方米。

(4)移植植物:

移植柳树109株、移植紫丁香88株、移植云杉322株、伐除杨树441株。

注:如建设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发生冲突,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养护管理:绿化工程竞得人负责两年养护,从开工日期始计24个月(包括日常管理),保证苗木水份充足、生长旺盛和苗木成活,灌木和绿篱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保证造型符合技术规范。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5日,竣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总工期5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投标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需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市政专业)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和最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发票原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每年同类工程400万元施工业绩一份以上,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本工程具有大型雕塑景观,投标申请人近2年(2014—2015年)业绩中必须有单体工程造价在80万元以上、高15米以上的景观雕塑工程,对此项业绩内容招标方需现场考察。景观雕塑、公交站亭需正规厂家定制,专业生产线生产,不得小作坊私自加工,招标方对生产厂家及材质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3.6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十年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上述8方面业绩要求需投标人作出正式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发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严禁借用资质投标此次工程,严禁串标、围标、陪标。

3.8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在签订合同前确定项目班子人员人证相符,否则扣留投标保证金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2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必须满足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206室进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章)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自付。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平东路地址:绥化建设大厦

联系人:朱广宏联系人:丁钰

电话:********921电话:****-*******

联系人:高建忠

电话:139*****068


2016年4月1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5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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