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花园二期南组团拆迁安置房代建工程招标公告
振兴花园二期南组团拆迁安置房代建工程招标公告
振兴花园二期南组团拆迁安置房工程采用(“外资+税源”)投资代建模式建设。本招标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投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振兴花园二期南组团拆迁安置房工程
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
1.3招标范围:11幢住宅楼、公建房、地下人防、车库、室外配套等。
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5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
1.6建设期要求:660天
1.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8本工程采取资格预审。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房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司或在开发区投资注册的外资工程公司。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投标申请书(原件)、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房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4)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投标经办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经理、投标经办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公告咨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止。
5.报名前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万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8 0209 2910 0176 769
6、投标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4月6日14时30分-17时30分
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南副楼三楼)
联系人:范先生 宋先生 耿先生
电话、传真:****-********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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