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园中路1号,邮编:******,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江区机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促进松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公文30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政府集中采购128个,涉及资金6.3240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对本局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
2、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依托“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推送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通过区办公中心、中山中路38号院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办公室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8 | 6.3240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但是其他业务科室和部门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机关事务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区机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规范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区机管局各项工作;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2023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办公用房管理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在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在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8月29日,区机管局开展“‘智慧’让服务与管理‘芯’连心”政府开放月活动并邀请部分区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此次活动中“松江智慧机管”信息化平台首次展现在公众面前,为提升平台的知晓度,做好全面试运行前的衔接工作,区机管局针对平台日常操作、管理工作邀请各代表进行抢先使用。各代表现场实际操作、熟悉流程并提出建议,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答疑解惑,提供了完整的用户体验。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年初至今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局工作动态信息276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园中路1号,邮编:******,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江区机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促进松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公文30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政府集中采购128个,涉及资金6.3240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对本局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
2、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依托“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推送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通过区办公中心、中山中路38号院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办公室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8 | 6.3240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但是其他业务科室和部门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机关事务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区机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规范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区机管局各项工作;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2023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办公用房管理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在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在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8月29日,区机管局开展“‘智慧’让服务与管理‘芯’连心”政府开放月活动并邀请部分区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此次活动中“松江智慧机管”信息化平台首次展现在公众面前,为提升平台的知晓度,做好全面试运行前的衔接工作,区机管局针对平台日常操作、管理工作邀请各代表进行抢先使用。各代表现场实际操作、熟悉流程并提出建议,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答疑解惑,提供了完整的用户体验。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年初至今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局工作动态信息276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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