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设计项目以 清发改复【2021】58号 关于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产业管理发展中心 ,集中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智慧物流港一期工程智能化设备设计项目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境内
项目需求: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最高限价:18万元
付款方式:出具正式图纸后付至70%,项目施工完成后付至100%(待专项债资金到账后予以支付)
二、报价要求
1、上述服务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需提供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具体服务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智能化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021年1月1日以来2个以上智能化设备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成交人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5:00分
报价函接收地点: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111办公室
报价函要求: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如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文件有可能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一楼第二会议室
投标单位需拟派1名负责人现场开标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事项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c区11幢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111办公室
标签: 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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