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重新
招标)
(招标编号:09-02-04A-2023-D-E20780C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东环
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为 30 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重新
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重新
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
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2.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提供 1 名项目负责人;
(2)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提供至少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须提供至少 5 名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
其中检测人员不少于 3 人,均须具备房屋安全鉴定员证书;至少 1 人需具备高空作业特种作
业证书。
注 1: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
注 2:服务过程中若需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
注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团队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缴纳
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
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北京东环或首创集团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北京东环或首创集团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
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1) 授权委托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经
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购买登记及下载。(1)注册:“注册”方式
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
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
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
(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5)
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
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
成登记,可下载招标文件即登记成功。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办公楼东翼 1123 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办公楼东翼 1123 会议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公开招标项目(第二
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9-02-04A-2023-D-E20780C02),招标人为北京东环鑫融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投标。
1.项目概况
1.1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为为首创大厦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结构安全检测服务。招
标规模为 30 万元(含税)。
1.2 项目性质:检测服务。
1.3 实施地点:北京市。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5★检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 10 个
工作日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
1.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7 标包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 名。
1.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300,00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
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2.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提供 1 名项目负责人;
(2)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提供至少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须提供至少 5 名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
其中检测人员不少于 3 人,均须具备房屋安全鉴定员证书;至少 1 人需具备高空作业特种作
业证书。
注 1: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
注 2:服务过程中若需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
注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团队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缴纳
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
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北京东环或首创集团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北京东环或首创集团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凡未通过资格
复核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
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3.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 1115
室。
4.3.2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
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授权委托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4.1 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
目的购买登记及下载。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
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
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
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4.4.2 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招标文件即登记成功。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
费用后 1 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办公楼东翼 1123 会
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
6.2 样品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东环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B 座 610 室
联系人:许老师 010-8528273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孟庆宝 手机:153218621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 1115 室
项目联系人:孟庆宝、赵宏月、高寒、潘春宇、胡迪、张鸿飞
邮 编:100032 电子邮件:15321862126@189.cn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20780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5321862126@189.cn
9.免责声明
9.1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
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
支付均属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东环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B 座 610 室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010-85282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 1115 室
联 系 人: 孟庆宝
电 话: 15321862126
电子邮件: 15321862126@189.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