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

招标公告

为监管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为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氛围,市民政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2024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监管。现就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

二、项目说明

1、供应商负责的事项:居家养老运营监管工作直接受民政局指导和监管,应坚持中立公正立场,客观真实地反映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情况,通过监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平稳开展,保证政府财政投入用到实处。

2、供应商应对项目进行咨询或踏勘,咨询或踏勘时涉及到费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咨询或踏勘联系人:钱芳,联系电话:051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3、服务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付款方式:自监管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按时完成合同所要求工作量的,每月结算上月费用,监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时移交相关工作资料。

注:投标人若不能满足本付款方式,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单月度总量达到*****单,月服务质量监管费按中标价格全额结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单月度总量每减少满500单,月服务质量监管费下降1%,每减少满1000单,月服务质量监管费下降2%,以此类推。

四、项目服务需求

1、前期工作: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常熟市民政局要求,在2周内制定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和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计划和流程。

2、项目需求:

(一)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方的监管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服务能力建设、服务过程管理、服务产出效果与社会认可。

Ⅰ.服务能力建设(运营团队管理工作评价):每月对第三方运营管理团队开展至少两次工作督查,检查团队运营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对工作数据进行核实,形成评价记录。同时,采购人对运营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督促运营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采购人。

Ⅱ.服务过程管理:主要考核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其中必须包含服务质量监管(电话监管、上门监管)。

(1)服务质量监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现实的工单情况,进行服务质量回访(含满意度调查)和监管工作,被认定为不合格工单的在系统中进行操作。主要包含几种方式:

①电话监管:依托民政现有话务中心,制定合理的话务考评细则。以每月服务工单总量的3.5%为电话监管数量,其中,工单数量的70%为随机电话回访量(以接通为准),30%为对话务员电话回访有效工单(以接通并接受回访为准,对于非老人本人接听电话的,需注明其与老人关系)的监听。

②上门监管:当天抽取不少于全天服务工单数的3%进行上门抽检。其中,至少有4%的上门监管工单需进行全程监管。

Ⅲ.服务产出效果:主要考核服务数量以及服务质量。其中服务数量主要考核运营方实际服务对象数量覆盖应服务对象比率,服务质量主要考核服务提供的响应度、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的可靠性(服务质量稳定与否)以及服务对象投诉率。

Ⅳ.社会认可:主要包含政府或其他部门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运营方社会影响力三方面。

(二)总结汇报:根据采购人要求,每月初向采购人提交上月工作情况报告,全年监管结束后提供一份年度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人员配备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名专业服务员工,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另需配备2名督导顾问支持本项目的开展,为本项目团队在监管评估过程中提供业务等方面支持。

(2)项目负责人应了解和熟悉相关养老政策,有养老工作经验。

(3)在服务期限内,项目执行团队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团队配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并向采购人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

(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4)供应商对各项服务信息进行保密承诺,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外泄。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漏报,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

2、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保险、劳保、管理、中标服务费、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

七、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因素、分值及评分标准: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报价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服务方案67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性

8分

项目服务要求全部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有不利于采购人的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

项目理解情况

7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分布、特征、需求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项目实际情况了解全面,定位分析准确,重点分析的得7分;对项目实际情况较了解,有基本分析的得4分;对项目实际情况了解有所欠缺,分析不够明确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3

项目服务方案

1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站点设置、人员分工、监管措施、监管保障、达成效果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项目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可行性强的得18分,项目服务方案较全面、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5分,项目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2分,项目服务方案有所欠缺的得9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4

组织架构

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提供团队组建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组建方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合理且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的得6分,组建方案职责分工较明确,人员配备较合理的得4分,组建方案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5

内部管理管理制度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定,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6

配合协调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配合协调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协调方案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洁有效,给出应对措施,操作性强的得6分;协调方案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的得4分;协调方案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7

安全保障措施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中可能出现的信息、人员、财务等安全问题拟定各类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安全保障措施详细、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6分,安全保障措施较详细、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安全保障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8

满意度评价体系

7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满意度评价体系进行评定,体系完善且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体系完善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有完善的体系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9

合理化建议

3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客观具体分析后提出的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性及可行性好得3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好得2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的不得分。

3、人员配备情况14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负责人情况

3分

供应商拟配备项目负责人拥有3年及以上养老服务监管或评估经验的得3分,拥有1-3年养老服务监管或评估经验的得2分,拥有1年以下养老服务监管或评估经验的得1分。

注: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书、履历表及相关经验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

项目组成情况

8分

供应商拟配备项目组成员中:

1、配备项目人数6人及以上的得3分,5人的得2分,4人及以下不得分;

2、配备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有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配备人员中拥有养老服务监管或评估经验的,6人及以上的得3分,4-5人的得2分,3人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配备人员提供花名册、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及经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人员保障

3分

为项目开展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保障人员人身安全,购买或承诺购买的得3分。(注:提供购买合同或承诺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4、综合实力9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1

交通工具

5分

配备项目专用车辆,配备一辆车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的所有人(车主)必须为投标人或项目人员之一,如为投标方公车的,提供证明材料,如为项目人员私人用车的,提供同意用作专用车辆的协议,协议中需明确私车公用的使用条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2

综合实力

4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八、投标文件包括内容

1、投标文件(模板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

??? 8、供应商资格声明(参考格式见附件5)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9日

报送: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月29日17:00前交送至常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请有意向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投标。

联系人:钱芳曹迎月

联系电话:0512-********

附件:1、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投标文件附件1:常熟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项目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法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

?????????????????????????????????????????????????????????????????????????常熟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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