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5三门至龙游公路龙游湖镇至金华汤溪段改建工程龙游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S315三门至龙游公路龙游湖镇至金华汤溪段改建工程龙游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LYFW2024-01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5三门至龙游公路龙游湖镇至金华汤溪段改建工程(龙游段)勘察设计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衢发改审〔2022〕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复,项目代码:2205-******-04-01-******,项目业主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于婺城区与龙游县交界,顺接S315三门至龙游公路婺城改建段,起点沿童村村南侧往西侧展线,而后于上下范村西北部与规划规划S319省道相交,终点顺接现状兰贺线(含交叉工程),路线全长约 2.0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

  项目估算建安费约为8716万元。项目的规模及投资额均为暂定,最终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 KCSJ-01 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隧、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公路机电、智慧公路、景观绿化、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所有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

  ②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若有)、施工招标图纸(包括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配合招标人做好施工招标及施工图变更等全部后续服务工作。

  编制周期:

  (1)合同签订后 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5日历天内,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和初勘报告,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5日历天内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和详勘报告(份数:按需提供);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15日历天内修改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施工技术专用规范(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标段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6)初步设计设计文件批复7日内提供施工阶段征地拆迁图;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8)后续服务起讫时间:从交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有下列资格及资质:

  ①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公路专业)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及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 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进入主体登录查看CA锁办理指南。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客服电话:**********;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1月17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389号 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57*****172 电话:187*****272

  2024年01月10 日

标签: 勘察设计 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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