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辐射测量仪第二次谈判邀请书03
多功能辐射测量仪第二次谈判邀请书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多功能辐射测量仪(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L13(03)-W*****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1 | 多功能辐射测量仪 | / | 详见谈判文件中第六章 | 台 | 2 | 17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 重庆市 |
说 明 |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34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逐级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特别提示:我单位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此项不作为资格性审查要求)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8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重庆市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谈判文件申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供应商承诺声明:
(1)供应商诚信承诺;
(2)保密承诺;
(3)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 重庆市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 重庆市 。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医院官网(www.xnyy.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甘老师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投诉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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