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给、排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昌吉市海丝路(青年路—规划路—哈密路)给、排水管线工程,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3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海丝路(青年路—规划路—哈密路)给、排水管线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项目规模:供水管线长:902.47米,管径DN400;排水管线长:868米,管径DN400
4、工程投资额:36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计划2016年5月20日开工,2016年7月19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各项标准应符国家验收规范。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日10:00时-2016年4月6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编号:CJ******** 投标保证金7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4月2日10:00时-2016年4月7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2518开户行行号:********0041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费: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唐永峰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鸿泽大厦2楼
联系人:孙艳 黄依
联系电话:0994—*******
监督电话:****-*******(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6年4月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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