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格尔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格尔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青海鼎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迎庆 联系电话:150*****367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楼*****室
被投诉人1: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3*****161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西城印象一期
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文艺 联系电话:135*****207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长罡路三里一巷18号云星·钱隆御景2号楼1单元十四层1405号房
2023年11月9日,青海鼎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格尔木市VOCs环境执法监测装备装准化建设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青海硕胜公招(货物)2023-045-1号)]的采购结果不满,向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作出了书面答复。投诉人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随后,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投诉书副本,要求作出说明,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调取审查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经查询该公司参保人员为0人,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质疑后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补缴壹个人(戴银伸)近三个月的社保,答疑回复只提供了缴费证明。2023年11月6日(开标日)之前具体月份缴费记录未提供。与本次投标文件所放的社保不一致,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专家只核查答疑回复证明,未对投标文件中的社保核查真伪。具体内容可核查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8、9、10月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缴费日期、以及缴费金额等。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第6个产品便携式大气综合采样器,第一次发布结果公告规格型号为崂应2025,生产厂家为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我单位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1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第6个产品便携式大气综合采样器规格型号更正为崂应2050型,生产厂家为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腾讯远程视频质疑内容论证听证会议上再次提出质疑,崂应2050 型不满足招标参数,被投诉人1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拒不答复质疑问题。1、经查“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崂应 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该型号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申请的CPA 证书,不满足本次招标技术参数(颗粒物采样流量不满足、并且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CPA证书都是3路的证书,根本就没有能够提供五路的采样功能的CPA证书,他们没有获得合法的计量许可证书,没有生产五路采样器的资质的,是违法生产,要追究法律责任),为虚假应标。2、“青岛唠应海纳光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崂应2050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办理该产品新的CPA证书,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跟踪查询,目前显示“正在办理过程中”,尚未得到正式批准,截止2023年11月6日(开标日)之前没有获得真正有效的CPA证书。故投标文件中无真实有效的CPA证书。
投诉事项3: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成像气体造漏热、测仪,规格型号为EXPEC1880。显示屏尺寸为4.3寸,电池连续工作时间≥2.5小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答疑回复本次投标产品是最新升级产品,明显针对项目招标为应标而做参数,定制产品,参数可随时变化、更新。完全凭厂家的技术白皮书和可随意更改的彩页不足以证明。既然为最新产品,那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检测报告、防爆证书是不是也应该为最新的。而专家组却没有对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再仔细审查,核对辨别相关资料的真伪。
投诉事项4: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规格型号为EXPEC3100。参数要求配备带屏采样探头,更直观观察泄露气体浓度值,单手即可实现所有泄漏检测操作。而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上显示采样探头无屏幕。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应付答疑回复连回生产厂家出具的新彩页,完全凭厂家的技术白皮书和可随意更改的彩页不足以证明。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产品资料,实物图是否与投标文件吻合。专家组却没有对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仔细审查,核对辨别相关资料的真伪。
投诉事项5:我公司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青海硕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腾讯远程视频质疑内容论证听证会议,会议上专家组没有对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内容重新仔细审查辨别真伪,仅依据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答疑回复文件进行比对是否满足招标要求,仅听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生产厂家的一面之词,反驳我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不成立,反而对我公司提供的文件质疑。
投诉事项6:被投诉人2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既然未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优惠政策;有部分投标产品虚假应标不满足招标要求,评分如何排第一。
二、调查情况
关于投诉事项1:机关根据投诉人诉求,对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真实有效。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机关根据投诉人诉求,对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崂应2050型便携式大气综合采样器”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负偏离。故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机关根据投诉人诉求,对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EXPEC1880红外热成像气体泄露检测仪”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机关根据投诉人诉求,对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广西雄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EXPEC3100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不配备带屏采样探头,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负偏离。故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6:机关根据投诉人诉求,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分标准为综合评标法,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30%,部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问题已在其他投诉事项中作出了处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4成立,影响采购结果。
经核查该项目电子视频资料,该项目评审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存在影响采购过程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该项目废标。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或海西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1月9日
格尔木市财政局
标签: 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