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录播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录播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裕华区 公告时间 2016年04月01日 19: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4月01日 09:00至2016年04月08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4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辅楼A座4层会议
预算金额 ¥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辅楼A座4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邢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佳****-********/9转8023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OAO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辅楼A座4层
联系方式:邢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佳****-********/9转802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移动录播机)的授权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00至2016年04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辅楼A座4层会议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签: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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