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重庆市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告制作
招
标
文
书
招标单位: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纪检监察部负责人。
姓名:刘鑫联系方式:186*****486
目录
1、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2、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3、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4、付款方式
5、评标原则及内容
6、投标人须知
7、招标日程安排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三:投标文件确认书
附件四: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附件五:投标报价范围
附件六:制作合同书(范本)
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开发项目广告制作类
一、服务范围:
适用于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开发的金科城项目。
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喷绘、写真、条幅,金布、油画布、丝绢布、KT板、灯片、双色板、气柱、拱门、桁架、PVC字、不锈钢字、水晶字、泡沫字、LED、漫天星、频闪等。
三、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其材料价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指定的品牌及规格按实进入报价。
2、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为准。
四、付款方式:
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最终合同确定价格,投标公司提供详细的制作清单给招标公司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投标人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
五、评标原则及内容:
投标单位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后,我司根据时间节点对第一次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我司直接参观或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选人进行评审时,参照以下条件进行评标:
1、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2、能提供更多相关服务资源者优先。
3、在同等条件下与金科有过业务往来的单位优先。
4、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或其他承诺将写入合同、最近两年的服务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若两家单位标底一样,甲方则根据是否有过合作、可以兑现的服务(需写入合同)以及双方资质进行评标。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
2、参加本制作类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
3、企业和项目领导班子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或招标单位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公司办公场所照片(至少三张),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需盖公司鲜章),原件待我司核对后退还,招标单位留盖公司鲜章复印件。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派人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将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
7、投标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供招标公司参考。
8、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为期半年的短信投放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
9、中标人若在此次合作过程中配合较好,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我司将把投标单位收入我司媒体资源库内,并优先考虑下半年的续签合同资格。
10、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文件确认书(盖鲜章);
2)公司及服务内容简介(盖鲜章);
3)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盖鲜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盖鲜章);
6)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7)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9)最近两年与一线企业合作的清单(盖鲜章)。
注:以上提供的九项资料需装进投标资料袋中,投标资料袋需密封加盖单位鲜章。
请邮寄至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石牌楼斜对面金科城售楼部王苗处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4月15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经济标)》密封盖鲜章送达:巫山金科地产营销管理部王苗处(中途答疑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经济标)》中须有:
1)投标标价表;
2)投标单位授权“谈判人”的委托书,若法人参加则不需要此项;
3)谈判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标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4、本邀请文件中遗漏之处及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巫山金科地产营销管理部:王苗,电话:183*****602。
5、本邀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巫山金科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石牌楼斜对面金科城售楼部营销管理部
联系人:王苗
联系电话:183*****602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司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订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今证明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三
投标文件确认书
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制作类投标,对贵单位2016年3月22日发出的该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贵公司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附件四:《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企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
资质等级 | 法人代表 | ||||||||||||
企业电话 | 经营范围 | ||||||||||||
企业传真 | 企业组建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概况 | 自有人数 | 管理人员 | 其他: | ||||||||||
固定工 | |||||||||||||
合同工 | |||||||||||||
合计 | |||||||||||||
与本公司合作经历 | |||||||||||||
最近两年业绩 |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力量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职务及职称 | ||||||||||
相关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职务及职称 | |||||||||||
项目部人员安排: | |||||||||||||
项目团队最近两年业绩 (盖章) | |||||||||||||
招标委员会意见 | 经办人: 年月日 |
备注: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作为本表的附件,本表一式两份。视招标内容的不同,选择填写。
附件五:
投标报价范围报价表
附件: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
金科地产制作类大合同报价清单 | ||||||
报价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说明:该表中的执行价为:包干价格(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等费用),其它未涉及报价的制作物料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 ||||||
序号 | 项目 | 材质 | 规格 | 单位 | 执行价格 | 备注 |
1 | 喷绘类 | 普通喷绘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 | 高精度喷绘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3 | 内(外)打灯喷绘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4 | 直喷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5 | 带底网格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6 | 特级刀刮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7 | 内(外)科宝喷绘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8 | 防水油画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9 | 双喷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0 | 写真类 | 户内写真画面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1 | 户内写真画面+覆膜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2 | 户外写真画面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3 | 户外写真画面+覆膜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4 | 海报写真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5 | 海报画面+覆膜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6 | 背胶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7 | 背胶+覆膜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8 | 防水车身贴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19 | 单孔透视贴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0 | 磨砂贴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1 | 相纸220g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2 | 户外灯片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3 | 户内灯片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4 | 正喷灯片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25 | 条幅类 | 仿牛津布 | 宽幅0.75m以内 | m | ||
26 | 仿牛津布 | 宽幅0.75m以上 | m | |||
27 | 牛津布 | 宽幅0.75m以内 | m | |||
28 | 牛津布 | 宽幅0.75m以上 | m | |||
29 | 普通热转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30 | 加厚热转布 | 按设计文件要求规格 | ㎡ | |||
31 | 展板背板类 | KT板 | 4mm | ㎡ | ||
32 | 纸板 | 4mm | ㎡ | |||
33 | 布纹板 | 4mm | ㎡ | |||
34 | 超卡板 | 4mm | ㎡ | |||
35 | PVC板 | 3mm | ㎡ | |||
36 | PVC板 | 5mm | ㎡ | |||
37 | PVC板 | 8mm | ㎡ | |||
38 | PVC板 | 10mm | ㎡ | |||
39 | 边条类 | 塑料边条 | 小边 | m | ||
40 | 塑料边条 | 大边 | m | |||
41 | 不锈钢 | 3cm | m | |||
42 | 不锈钢边条 | 4cm | m | |||
43 | 树脂边条 | 5cm | m | 油画画框 | ||
44 | 木条边条 | 4cm | m | 实木 | ||
45 | 画架类 | 可调高度木质清漆画架 | 实木画框 | 个 | 实木 | |
46 | 简易木质画架 | 实木画框 | 个 | 实木 | ||
47 | 三角画架 | 甲方要求 | 个 | 金属 | ||
48 | 字体类 | 拄丝不锈钢10cm厚以内 | cm | 含字体烤漆 | ||
49 | 拄丝不锈钢10cm厚以上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0 | 玫瑰金10cm厚以内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1 | 玫瑰金10cm厚以上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2 | 拉丝黄铜字10cm以内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3 | 拉丝黄铜字10cm以上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4 | 水晶字3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5 | 水晶字5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6 | 水晶字8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7 | 水晶字10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8 | pvc3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59 | pvc5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60 | pvc8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61 | pvc10mm | cm | 含字体烤漆 | |||
62 | 双色板 | cm | 含字体烤漆 | |||
63 | 泡沫字10cm厚以内 | cm | ||||
64 | 泡沫字11cm厚以上 | cm | ||||
65 | 进口亚克力平板发光字,边框 | cm | ||||
66 | 进口亚克力平板发光字 | ㎡ | ||||
67 | 进口亚克力吸塑发光字,边框 | cm | ||||
68 | 进口亚克力吸塑发光字 | ㎡ | ||||
69 | 即时贴 | cm | ||||
70 | 反光膜 | cm | ||||
71 | 数码快印 | 150g | 张 | |||
72 | 200g | 张 | ||||
73 | 250g | 张 | ||||
74 | 灯箱 | 普通灯箱 | ㎡ | |||
75 | 超薄灯箱 | ㎡ |
附件六:
广告制作类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互利、公平的原则制订,并共同遵守。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公司为永川金科及其关联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如下广告类物品:
喷绘、写真、条幅,金布、油画布、丝绢布、KT板、灯片、双色板、气柱、拱门、桁架、PVC字、不锈钢字、水晶字、泡沫字、LED、漫天星、频闪等广告制作项目和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一、制作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制作项目及价格(供参考,以合同实际约定的种类、价格为准)
1、喷绘类:
材质科宝布、科宝按元/平方米计算,如围墙需要增加装饰边条按元/米计算。(有价格含制作、平地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开票等费用)。
2、写真类:
普通写真按元/平方米计算,超精度写真按元/平方米计算。KT板+普通写真按元/平方米计算,KT板+超精度写真按元/平方米计算。所有价格(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3、条幅类:
幅宽0.75米,仿牛津布按元/米计算、牛津布按元/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4、桁架:按元/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5、气柱、拱门:气柱按元/根/三天计算、拱门按元/座/三天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材料、辅料、条幅和鼓风机)。
6、KT板: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7、PVC字:按元/厘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8、不锈钢字:按元/厘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9、水晶字5+3:按元/厘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0、泡沫字:按元/厘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1、油画布: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2、丝绢布: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3、金布: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4、灯片: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5、双色板:按元/平方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6、频闪:按元/支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7、LED:按元/支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18、漫天星:按元/米计算(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
注:KT板+超精度写真的要求是画面长期不能起泡为原则。
以上所有物料,乙方均须向甲方提供物料样品,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样品对今后制作的内容进行参照验货,若在制作前乙方未提供物料样品的,甲方不结算该次制作费用。若制作的材质与样品材质不符,甲方有权拒付制作款项,并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所有价格含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及材料和辅料、开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所须的一切费用。
三、每次制作内容、安装地点、完成期限、数量及费用明细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作为此合同的附件,先确认后制作,未经确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制作完成的所有物料均应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费用每月据实结算一次,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费用明细为准,乙方所签字确认的费用明细项目须附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验收单据及其他甲方要求的结算单据和资料;甲方对乙方报送的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甲方在结算期后的次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期的结算费用。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前,应提供给甲方相应金额的正式、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2、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并在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以前,由乙方将合同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含质保金)提供给甲方;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滞纳金。
3、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责权: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正确元素、尺寸及数量;
2、甲方安排专人监督并配合乙方完成所需的制作项目;
3、甲方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4、制作项目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制作元素、尺寸及数量,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5、如甲方需要增加合同签定之外的内容,应提前2天同乙方协商并签定附加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若涉及本次制作项目的所有文字元素,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提供的文字有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合同元素、尺寸及数量执行,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返工、重做,因此逾期的按逾期完工承担责任。
2、质保期6个月,自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质保期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返工。如甲方要求转移、拆除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完成工作。逾期按每次每天50元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制作、安装、转移、拆除、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制作、安装,按每逾期一天5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确保制作的按时、保质完成。此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6、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予以验收。如甲方验收合格,则乙方将甲方交付的全部资料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交付项目成品,并对所提交的项目成品的质量负责。如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造成乙方逾期的,乙方按本条第8款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7、每次制作完成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对完成该次制作的结算依据核对确认,结算依据必须经甲乙双方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再经甲方制作部门经理签字后方才有效。逾期未与甲方核对确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8、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制作项目,则乙方按日以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及预期经济利益损失,如乙方逾期超过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同意前述违约金、预计经济利益损失及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偿。
9、乙方保证制作项目质量和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并保证符合环保要求。如制作项目质量和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更换、重做,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第8款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由乙方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全部责任;如制作项目质量和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存在问题,甲方不要求更换、重做,同意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从包干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关的款项。
10、乙方应提前安排人员到现场测量产品摆放尺寸,以保证布置时的产品尺寸合理,如果出现产品尺寸与现场不符,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与更换有关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更新产品的时间不得超过被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有延误,乙方应按本条第8款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保证不超过本合同范围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设计等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甲方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和复制品。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2、乙方对制作、安装的项目质量负责,质保期间如乙方完成的制作项目发生倒塌、脱落(除不可抗力,包括大风、暴雨、雷电等原因造成的倒塌、脱落),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13、乙方保证产品报价与市场的同品种、同质量、同规格、同档次的市场实际执行价基本一致(不超过市场价的10%),否则,由乙方将差价部分返还给甲方。
七、关于廉政的约定
1、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否则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出现第三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将在前次违约金的基础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算。累计出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资格将自行丧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集团纪检监察部***-********、139*****356、138*****559、139*****128、135*****229;);若乙方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或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承担1-3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3、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2-5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妨碍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以上大风、五十年一遇的大雨、五十年一遇的大雪、三十年一遇的洪水、7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30天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影响情况资料,经对方确认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责任。
九、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无效,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制作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委托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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