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青岛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9,604.29 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4年1月1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青岛市。详细债权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担保方式 |
1 | 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 | 2,900.00 | 4,149.81 | 7,049.81 | 抵押+保证 |
2 | 青岛盛文新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00.00 | 3,338.63 | 7,038.63 | 抵押+保证 |
3 | 青岛国际工艺品城生产基地有限公司 | 2,900.00 | 2,615.85 | 5,515.85 | 抵押+保证 |
| 合计 | 9,500.00 | 10,104.29 | 19,604.29 |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一户 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900.00万元,欠息余额4,149.81万元,债权总额7,049.8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4年1月1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真诚达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0日,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187号,法定代表人王裕锡,注册资本200万元整,周象智是大股东,认缴出资额190万元,持股比例95%,王龙龙认缴出资额10万元,持股比例5%。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工艺品及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五金机电(不含小轿车)、办公用品、土产杂品;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二)保证人情况
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8日,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仙路北,法定代表人王裕涛,公司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住宅性房屋的开发、管理和租赁、物业管理及装饰装潢;开办摊位出租市场业务。
(三)抵押物情况
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一处,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号,位于青岛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701,他项证号:青房地权市他字第**********号,建筑面积4772.6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抵押物现场为青岛城阳区奥特莱斯广场的第7层整层,目前在经营一家酒店,经营状况较好。
(四)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债权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9月,法院依法作出2016鲁02民初943号判决书,判决认定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因借款人、担保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项目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户 青岛盛文新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青岛盛文新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3,700.00万元,欠息余额3,338.63万元,债权总额7,038.63 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4年1月1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王裕涛提供保证担保;由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盛文新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中路928号,法定代表人赵同孝,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商业项目的策划、经营、管理、咨询和培训;批发、零售、代理经销、托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化妆用品,工艺品,文化办公用品。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王裕涛,住青岛市城阳区。
保证人二: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8日,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仙路北,法定代表人王裕涛,公司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住宅性房屋的开发、管理和租赁、物业管理及装饰装潢;开办摊位出租市场业务。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401的网点房,证载建筑面积为5213.2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号,抵押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对外租赁经营较好。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项目业经诉讼确权,判决案号为(2015)青金商初字第245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三户 青岛国际工艺品城生产基地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青岛国际工艺品城生产基地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900.00万元,欠息余额2,615.85万元,债权总额5,515.85 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4年1月1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王裕涛、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盛文金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国际工艺品城生产基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8日,,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岭路北、华夏路东,法定代表人王裕锡,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青岛盛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375万美元、安贤国(韩国)出资12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贵金属、非贵金属工艺品及饰品、工艺品配件、服装、包装及辅料;工艺品内包装及外包装和工艺品仓储等。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王裕涛,住青岛市城阳区。
保证人二:青岛盛文金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29,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601,法定代表人王龙龙,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批发、零售:家用电器、服装、针纺织品、皮具、工艺品、体育用品、鲜花、首饰工艺品;自有房屋租赁;会展服务;室内高尔夫练习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三: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8日,企业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仙路北,法定代表人王裕涛,公司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住宅性房屋的开发、管理和租赁、物业管理及装饰装潢;开办摊位出租市场业务。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601户的网点房,证载建筑面积为4756.6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号,抵押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项目业经诉讼确权,判决书案号(2015)青金商初字第246号,该户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 系 人:史建玲
联系电话:0532-********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6-60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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