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耿政征预公告〔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团结水库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32.8876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村10个村民小组,具体为耿马镇南木弄村付嘎村民小组、付让村民小组、和平村民小组、老黑寨村民小组、芒萨村民小组、芒渣村民小组、南木弄村民小组、小缅树村民小组、布西林村民小组;石灰窑村石灰窑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下高峰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团结水库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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