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采购内容数量最高限价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1项本项目的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1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万元。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 E 招电子
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F-2023-D-E29645C01
项目名称: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落实情况:采购单位已落实资金。
采购需求:本项目承包方式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
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纳米超薄金属新材料与器件技
术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第二
次)
1 项
说明:
本项目的采购总预算为:人
民币 188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
限价为 180 万元,设计费最
高投标限价为 8 万元。
1.本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 6 楼,建设总面积约 440 平
方米,本次采购内容涉及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包括千级区、普通实验区、
办公区,工程包括洁净间搭建、强弱电工程、防排烟工程、洁净空调系统、气体管路等设计施工一体化
等。
2.设计部分:(1)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项目改造涉及到各专业的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其他配合工作、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采购
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提交;包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含
通过消防验收等);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审批工作。(2)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
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甲方审查。(3)设计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设计费用包括完成该设计
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赶工费、图纸资料文印费、技术措施费、技术考察调研
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专家评审时发生的会务费、评审专家费、专家交通费、宣传、汇报(含影像、
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等一切费用、各类报建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须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除外)、风险
费、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结算支付;
3.施工部分:(1)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采购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
收通过(含通过消防验收)、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综合单价、
包项目措施费等,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
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
理归档工作。(4)施工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
修、包各种手续、包组织项目相关验收、包材料检验、电力增容费(如有)、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材料废
料运输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方式确定。
4.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开始设计工作日期:合同签订日起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3 月 1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为设计工期与现场施工工期总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
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
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
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
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 供应商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11.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
格;
注:(1)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
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
(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
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
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
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13.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4.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
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5.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16. 参加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需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
须提供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
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或免社保
的证明等。)
17.其他要求:(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即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的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
联合体参加投标。(2)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及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八楼 1 号会议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
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八楼 1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
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文件获取;
2、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
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
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
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信产业园创研街 16 号(自编 2 号楼)303 房
联系方式:谢老师 13560111155/李老师 18825101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8 楼
联系方式:王灵芝 13726904576(邮箱:wanglz5@gcbidding.com)、吴松浩 18688906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锦俊、巫克纯、吴松浩、郑改改、王灵芝
电话:王灵芝 13726904576(邮箱:wanglz5@gcbidding.com)、吴松浩 18688906128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实验室 新材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