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弥勒市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弥勒市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弥勒市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NAF-ZB-*******;
2.项目名称:弥勒市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补助经费;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万元(本次采购货物的预算价均包含货物的货款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6.招标内容:救灾物资专用工具采购,其中:手摇式油压千斤顶1000台、钢制撬棍1000根、钢制十字镐1000把、破坏钳250把、手动液压剪扩钳10台。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近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23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 2024年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一楼)。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投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投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 6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二楼)。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
联系人:温文荣
电 话:139*****48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科普路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杨工、罗工
标签: 救灾物资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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