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市县公告

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市县公告

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征求意见

受桃江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征求意见的事项、范围(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四、征求意见的回复: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如有不同意见请对照序号一一提出),其书面材料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各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签章邮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或送至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富哥大排档二楼,电话133*****038

本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供应商,不再一一回复,将成立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将论证后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富哥大排档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3*****038

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及定价:人民币:陆佰零叁万元整(¥*******.00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采购内容及金额:

品目名称

服务期

单价

预算金额

医疗辅助服务

3年

201.00万元/年

603.00万元

五、项目岗位、人员数量及内容

岗 位

人员

数量

工作时长

工作内容

科室协理员

19

8小时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中标公司与科室协商。

负责责任科室区域标本、临时药物运送、无陪病人陪检、特殊病人定餐、各类报表运送、物资收送工作;协助护士病房整理、禁烟劝导、科室门禁管理、布草类清理整理;医保工作配合。

晚夜班运送员

3

负责全院科室晚夜班标本运送工作;负责全院晚夜班病人陪检、转科工作。

门诊分导诊

3

负责协助门诊护士进行问诊咨询,自助挂号指导、发放报告单等相关工作。

介入室医辅

1

负责协助介入手术病人的接送、保洁工作

供应中心医辅

4

负责供应室器械清洗、消毒、打包、下收下送;保洁;满意度调查工作。

内镜中心医辅

2

负责器械清洗消毒、维护保养;布类打包;中心保洁工作。

血透中心医辅

4

负责血透中心透析液配制、协助病人转运、取药、送标本、协助床单位整理、布类清理整理;中心保洁工作。

手术室医辅

5

负责手术室病人接送;送标本、取药、洗工作服、洗拖鞋、洗毛巾、整理更衣室、大输液摆放;保洁等工作。

神外ICU护理员

1

负责病人生活护理、床单位整理;保洁等工作。

中心ICU护理员

3

负责中心ICU病人陪检、生活护理、送标本、取药、协助床单位整理、仪器设备清洁、协助探视管理、布类整理等工作。

大输液运送员

2

负责全院大输液运送工作

资财办送货员

1

负责运送各科室申领的物资和耗材

检验科标本收录员

1

负责检验科正常班次标本收录工作。

机动人员

4

负责协调各工作岗位人员,进行班次设置、人员档案管理、科室满意度调查、科室走访、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

项目主管

1

合 计

54

六、项目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合同服务时限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服务时间结算服务费用。(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方所有)

、项目相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1. 基本条件: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需高中以上;

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或医院体检中心证明;

职业素养:责任心强、有爱心、积极主动、遵纪守法。

2. 技能要求:

员工技能培训考核90分以上;

科室满意度达90分以上;

能熟练使用手机等智能化电子产品。

3.中标方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各种社保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承包方应为承包区域的人员和参与承包区域经营的工作人员投保,以保证在承包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业主在承包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4.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解决,采购人无连带关系和责任。

医辅管理服务要求

1、医辅管理标准

1.1、中标方指派专人负责该项目管理,每月定期与护理部沟通,及时了解信息,对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沟通协调关系不将矛盾外交。

1.2、中标方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陪护相关的考评资料:医辅的上岗健康证、 岗前培训合格证、服务协议、医辅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定期培训记录、突发事件处理记录等。

1.3、中标方对医辅人员进行规范的管理保证其符合岗位的需求,重点加强医辅人员关于病人安全防护及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医辅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病人安全。

1.4、中标方须每月召开一次陪护安全培训,通报每月问题并提出改进跟踪事项,按时完成各改进措施。

1.5、中标方对陪护工作中产生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可追溯文件,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不合适的陪护人员。

1.6、中标方保证所派遣的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如因资质问题或操作不当造成患者利益受损则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2、医辅服务标准

2.1 医辅服务内容

2.1.1 病房整理:病床配置一床一凳一床头柜,床头柜在病床右侧,床尾凳摆放于病床尾左下方;床头柜上只放一杯一纸巾,床头柜抽屉口服药与用物分开放置;床下无杂物,脸盆放置于床头下置物架上,便盆尿壶放置于床尾;输液架放置于床头插孔内,床尾摇手回纳;整理窗帘;病房通风,严禁悬挂衣物。

2.1.2 接收新病人准备:铺备用床,库房备被服。

2.1.3 晨间标本送检,急诊取药。

2.1.4 协助医保拍照,发放清单:主动为医保出入院病人进行拍照,并及时反馈给主班护士。

2.1.5 病房巡视禁烟、督促病陪人员佩戴口罩、门禁管理。

2.1.6 陪检(危重病人送检,按推送病人服务标准执行)。

2.1.7 中心药房领取静脉用药并摆放好大输液中,送、取医保审批表

2.1.8 按需求送急诊血标本和大小便标本。

2.1.9 至中心药房和中药房、门诊西药房取口服药。

2.1.10 协助开病房、换床单、为不方便的病人订餐。

2.1.11 协助新入院病人修剪指甲、剃胡须。

2.1.12 与配药班行病房整理,出院病人终末处置,库房准备被服

整理库房。

2.2、医辅严禁做以下护理操作

2.2.1 不准为病人调节氧气开关及氧流量,不更换或加减湿化瓶内用水。

2.2.2 不准为输液病人更换液体,不私自调节输液速度,不能为病人拔除输液管道。

2.2.3 不准擅自为病人灌热水袋、冰袋,必须使用时需请示护士长或护士并在其指导下方可进行。

2.2.4 不准擅自替病人更换引流瓶、引流袋等,不准为病人拔除各种引流管。可以协助护士观察各种管道是否通畅。

2.2.5 对骨科或各专科以及重病人未经医生、护士同意,不准擅自改变体位或下床,需翻身时必须有护士在场指导,协助护士实施预防褥疮的措施。

2.2.6 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准私自给病人喂饭、喂水,严禁给鼻饲病人灌注食物、水或药物。

2.2.7 不允许带病人出医院大门,不允许抱婴儿离开病房。

2.2.8 不准为病人吸痰、做雾化吸入。

2.2.9 不准擅自为危重病人更换床单。

2.2.10 不准擅自处理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微量泵等各种仪器报警,如有报警,应迅速报告值班护士处理。

2.3、医辅基本要求

2.3.1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陪护员均须持有市疾病控制中心颁发的健康证书或医院体检证明,具有在医院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2.3.2 岗前培训要求:所有上岗陪护员要求经过考核合格,并且通过公司岗前技能考核,获取《湘卫陪护星级证》,执照需有护士长签字,确认服务资格,培训记录与考核记录应建档。具体考核内容见《湘卫陪护星级证认证考核表》。

2.3.3 清洁消毒要求:在岗陪护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防护物资由乙方提供。

2.3.4 其他要求:所有陪护员都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工号牌,执《湘卫陪护星级证》上岗。陪护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陪护服务质量,按制度、程序及标准优质地完成陪护工作;陪护员应主动征求病人及家属的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每月必须进行病友服务满意度调查,且满意度调查分达90分以上为合格,连续三次满意度调查未合格者重新进行《陪护员上岗执照》认证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医辅具体服务要求

1.运送标本

及时:按时将标本送至各检验科室,急诊标本要求30分钟送至检验科室。

准确:按照标本密封箱上封条所示内容运送至目的科室。

安全:运送过程中保证标本无泼洒、无破损、无遗忘丢失。

记录:做好交接记录。

2.运送药品

及时:按时将药品送至各临床科室。

准确:按照药品密封箱或袋上封条所示内容运送至目的科室。

安全:运送过程中保证药品无损毁。

记录:做好交接记录。

3.推送病人服务

及时:根据各临床科室、各科门诊和急诊科通知及时到位,对于病人做急诊检查要求30分钟及时到位。

准确:按照通知内容推送病人至目的科室。

安全:推送过程中注意病人安全,平车或轮椅病人必须使用约束带,必须一对一服务。

记录:做好交接记录。

文明:对病人用礼貌用语。

有效:符合院感要求,保护病人隐私。

4.门诊导诊及咨询

4.1熟悉各专科业务范围,掌握各专科门诊及急诊所处位置和医师出诊动态,主动引导病人。 4.2注重礼仪,统一着装,主动服务,微笑服务。 4.3主动引导及协助病友使用院内自助服务设备。 4.4熟悉流程,帮助病友顺利的完成就医服务。 4.5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随时为病友排扰解难。 4.6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遇危重病人,应及时提供帮助。提醒病人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抽烟,维护好就诊环境。

4.7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财物,随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的功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4.8积极宣传医院概况、科室组成及门急诊各科情况等。

)其他服务要求

1、各投标人须在对采购人工作目标要求、现场、周边环境在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工作程序。

2、中标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医院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3、中标方合同签订后,派工作人员进场,按实际进场人员数量、种类、服务内容结算费用。

4、中标方应妥善安排目前已在为采购人服务的相关人员。

5、中标方须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6、中标方应按月向采购人提供所用人员的工资发放表、保险票据(复印件),各岗位人员名单、人员进出表及考勤表等,公司花名册及每月新增花名册报采购方保卫处备案。

7、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双方签订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标准发放服务员工的工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作为公司利润赚取。

8、中标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以及中标人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扣款直至终止合同。

9、中标方的所有工作除应按中标人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

10、中标方需制订各岗位工作流程及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1、中标方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

12、符合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要有操作证。

13、中标方公司员工如果被患者、医院职工投诉,经医院投诉评析委员会评析投诉成立,将给予扣款处理,扣款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4、中标方公司员工发生严重影响医院公众形象的事件,以及存在与磋商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部份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根据事件的轻重,将保留扣除中标人的当月合同款0.1%-5%的权利。

15、合同期内中标方有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a.月度考核中,一年累计不合格达3次及以上的。

b、严重影响医院有关科室的正常工作及医院形象的。

C、偷卖医疗废物及其他与磋商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

16、中标方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计生、身份、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在院内做出不良行为给医院造成影响承担责任;中标方对派驻本项目的员工有关劳动争议以及其他一切争议或赔偿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7、中标方应做好工作人员职业防护工作。

18、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医院仪器物品损坏、财产损失,患者、家属及自身人身伤害的,责任完全由中标方负责;因中标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处理地面呕吐物、排泄物、水渍、果皮等而导致的患者、家属及自身人身伤害的,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全额负责。

19、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则增加的有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今后中标价不再调整。

20、中标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

21、中标方工作人员在运送的各类标本、单据、报告等必须按照每个科室规定的节点送达,不得无故逗留;必须记录,不得错拿错放。如因此造成的事故,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22、中标方在本项目服务人员岗位配置不得少于61人,各岗位人员分布可由中标企业根据岗位要求自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总人数要求。

23、中标方须承诺安全责任,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人事劳资、人身伤害、火灾、物品失窃等,均由中标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24、中标方项目管理者必须具有临床支持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管理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换,如特殊原因,则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实施地点: 桃江县人民医院

2、结算方法:

付款人:桃江县人民医院。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3、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临床支持服务项目的信息化系统,对便民服务、中央运送、住院陪检、预约服务等服务实行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对服务费用组成要求进行报价外,还要根据对各品目所列出的管理项目和服务要求分明细报价(如:人工费用明细、护理设备明细、管理费用、税率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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