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黑山头镇团结村二期新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黑山头镇团结村二期新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建指[2015]19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投资70%,地方配套资金3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0.3公顷。
2.2 招标范围:新建设日光温室50栋施工及监理招标。
2.3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及发包价格:
SG01标段,梅河口市黑山头团结村,发包价格1690.1986万元。
JL01标段,梅河口市黑山头团结村,发包价格27.01万元。
2.4 预计工期:2016年5月4日—2016年12月31日,24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单位。
SG0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JL01标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含施工和监理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梅河口市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SG01标段: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各一项(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企业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监理JL01标段: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业绩各一项(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企业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梅河口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张吉庆、李研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