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14800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0万元,招标人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
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路5号卉园大楼C座A01
联 系 人: 宋先生、薛先生
电 话: 13720095172
电子邮件: gxzb201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3148001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
可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中影基地数字阵列相机扫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C-
231480019),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见附表)。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30工作日内完成以上采购内容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及验收。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
此最高限价。
4.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信誉要求:
a.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人,获取《购买标书登记表》,而后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款(公对公)
,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
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填写完成并
签字或盖章后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送至我公司。
请提供下列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需经单位法
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采用线上方式报名的,须将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凭
证发送至电子邮件:gxzb2023@126.com。
6.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8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
2024年1月15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8.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路5号卉园大楼C座A01。购买招标文件
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
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一会议室。
12.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刊登,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仅在上
述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3.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路5号卉园大楼C座A01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3720095172
电子信箱:gxzb2010@126.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账 号:1109549742105222300020122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
标书费或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