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校园外卖投递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南京大学校园外卖投递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为规范校园外卖配送,保障外卖食品安全卫生,建设美丽校园,我校决定引入社会企业投资建设校园外卖投递系统并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为确保学生得到安全、便利的外卖投递服务,引入的社会企业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实施经验。本项目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遴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校园外卖投递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Q2024FW001
遴选项目简要说明
2.1 服务地点:
南京大学各校区
2.2 服务内容:
2.2.1 总体要求
学校遴选服务商在服务地点外围选取若干点位建设并运营双面智能外卖取餐柜为主体的校园外卖投递系统,骑手校外投放、学生校内取餐,完成校外外卖投递。根据学校建设规划要求分步实行。
投递系统除满足外卖投递基本功能要求外,应与周围环境融合,应充分考虑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方案中柜体外观材质、颜色、图案、结构等需根据学校各校区校园环境、文化及点位周围环境进行个性化设计,以符合学校特色。设计方案应同时考虑设施在校外投放校内取出时的便利性、安全性以及对周围交通的影响并提出解决方案。
2.2.2 仙林校区
建设点位参考
校园东侧围墙选取一处建设外卖投递设施,需满足服务*****人在校生投递能力,存取单元数量与服务人数比不小于0.01;建设完成后,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校园要西侧围墙共选取两处建设外卖投递设施,需满足服务*****人在校生投递能力,存取单元数量与服务人数比不小于0.01;建设完成后,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拟建设点位已经有围墙的,中选方须自行拆除并在建设完成后与原围墙无缝衔接,拆除与复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墙、绿化带、绿植(相关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2.2 鼓楼校区
建设点位参考
校门东侧围墙选取一处建设外卖投递设施,需满足服务9000人在校生投递能力,存取单元数量与服务人数比不小于0.01;建设完成后,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拟建设点围墙已确定承建方,尚未完工,中选方须无条件配合围墙建设方(围墙建设以外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特别提醒:两校区每年在校学生人数会有变动,外卖需求请申请人自行考虑和判断。
2.3 服务方式:
中选方全额投资建设本项目校园外卖投递系统并在合同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维修、培训、保养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合同期满后,该项目所有设施设备(含投入装潢装饰、工程改造、设施设备等)无条件免费移交给学校。合同期内,如遇本项目所涉校区建设点位的建设、改造、调整等,中选方应无条件配合。
2.4 服务期限: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 工期要求:
项目分阶段进行:
仙林校区拟建设三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
鼓楼校区拟建设一处,围墙正在施工中,中选方须无条件配合围墙建设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
浦口校区、苏州校区根据学校建设规划要求分步实行。
2.6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6.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6.2 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2.6.3 申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2.6.4 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6.5 申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实施经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6.6 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一份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高校外卖柜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2.6.7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自本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2.6.8 本项目涉及到的土建改造、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内容,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无相关资质的,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书原件、合作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作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报名
3.1 申请人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申请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本公告第二条第6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2 申请人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请在2024年1月15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rent@nju.edu.cn。
邮件主题:[HQ2024FW001]+申请人名称
邮件正文:遴选申请表(见下表)
邮件附件:
附件一 遴选申请表_(点击下载)
附件二 本公告第三条第1款所列文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若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遴选方概不负责:
1、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的;
2、因未按上文要求提供遴选申请表及附件,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遴选申请人获取遴选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上述方式报名的申请人参与遴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s://zcc.nju.edu.cn)上发布。
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积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通过审查的,遴选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后续的事宜。
如对本次报名有疑问,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次遴选不接受电话咨询。
注:申请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申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大学的遴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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