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商住广场A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绿水商住广场A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WHHL-LFZB-2016-01

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来凤县绿水商住广场项目A栋施工招标公告,因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投标的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绿水商住广场项目A栋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15]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业主单位自筹项目资本金、房屋预售款其他多种方式筹集,招标人为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来凤县绿水镇;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098.19平方米(1-3号地块)。本招标项目为1号地块,建筑面积5024.64平方米,同时进行给排水、配用电、消防、场区地面硬化、环保及建筑物周边场地绿化等公共辅助设施建设;工期:150日历天;计划投资:430万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招标编号:WHHL-LFZB-2016-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登记报名。然后凭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2016年4月5日起开始发售;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25日9:00时,地点: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大厅。

6.2 外省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办理的备案资料。

6.3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 4月25日9:00时;

7.2 开标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383号

邮 编:445600

联系人:曾庆文

电 话:186*****089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

联系人:蒋安帮

邮 编:445700

电 话:159*****816

2016年 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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