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东乡区国土空间规划年的情况说明
关于抚州市东乡区国土空间规划年的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时期东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根据江西省、抚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组织编制了《抚州市东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东乡区“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品质、生态环境高颜值、社会治理高效能、民生福祉高水平”的奋斗目标,构建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抚州“文化抚州,梦想之舟”目标愿景为引领,深化落实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要求,确定东乡区目标愿景为“抚州靓丽东门户,山水诗画新家园”。城市性质和发展定位为“南昌都市圈东门户、对接长三角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西省绿色农产品强区、江西省书法之乡、抚州中心城区副中心。”
本规划是东乡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推动保护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凡在东乡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及整治修复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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