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监理、施工Ⅰ-Ⅳ标项)招标公告

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监理、施工Ⅰ-Ⅳ标项)招标公告


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监理、施工Ⅰ-Ⅳ标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己由黄陵县经发局以黄经审发[2016]14号文件批复初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工程总投资为10416.2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黄陵县移民局。招标代理人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Ⅰ-Ⅳ标项分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33号),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七个施工标项、三个材料采购标项、二个机电设备采购标项进行招标工作。本次招标仅对监理标项、施工Ⅰ-Ⅳ标项同时进行公开招标。

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分三级泵站提水。工程由南沟门水库内一级竖井泵站取水,经输水管道至连达沟二级泵站,加压后供水至太贤社区三级泵站,重力输水至黄陵县城。三级泵站加压至隆太塬高位蓄水池,其中输水隧洞3.37km,压力管道32.65km。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陵县隆太塬灌区及县城供水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

施工I标项为:负责一级泵站至二级泵站输水管路工程(总长1772.8m)及一级泵站工程建设。

施工II标项为:负责二级泵站至三级泵站输水管路工程(总长5147.51m)及二级泵站工程建设。

施工III标项为:负责三级泵站建设。

施工IV标项为:负责三级泵站至黄陵县城水厂输水管路管线工程(总长6130.4m)建设。

各标项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施工标项:施工I-IV标项投标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将对投标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以信用平台核查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监理、施工标项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监理、施工标项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附年度提交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度提交报告)、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监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注:投标人派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为本单位人员在职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的是否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4.2各标项招标文件(含图纸)均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185*****618

传 真:***-********

2016年3月31日

标签: 供水 监理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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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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