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关于砂、石子物流总包接取送达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关于砂、石子物流总包接取送达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拟定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开展砂、石子汽运短倒委托服务,诚邀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货物名称:砂、石子。
2.货物规格:砂:5mm以下;石子:5-10mm、10-20mm、16-31.5mm。
3.运输数量:预计200箱,以实际发生为准。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满足砂、石子货物品类汽车运输所有条件。
2.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不得变更运输方式。根据铁路日计划需求将货物提前汽运至指定的地点。
3.在承运中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设备和人员。
4.对承运货物采取妥善的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按照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防护。
5.按照铁路运输要求时间节点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6.运输期间的安全及车辆维修等所有产生费用由服务方负责。
7.项目需求及最高限价单价: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接货 地点 | 送货地点 | 服务期限 | 作业范围 | 最高限价单价(元)(含税价) | 备注 |
砂、石子接取送达业务 | 箱 | 按实际发生 | 荣英砂石料场 | 吉兰泰货场内 | 合同签订约定期间 | 距作业地点20公里以内(包括20公里) | 500元/箱 | |
箱 | 按实际发生 | 西桌子山站乌海如意俊安物流园 | 中铁十局包银高铁9标项目2号拌合站、中铁十局包银高铁9标项目1号拌合站 | 合同签订约定期间 | 距作业地点20公里以内(包括20公里) | 400元/箱 | ||
箱 | 按实际发生 | 乌海西货场内 | 合同签订约定期间 | 距作业地点20公里以内(包括20公里) | 500元/箱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接取送达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
3.注册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及以上(¥******元)。经营范围须具备道路货物运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至第三方公司。
7.竞标单位携带报名资料参与竞标。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4日18:00前。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4日18:0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街(货场北侧)。
地 点:乌海货运中心调度楼304室。
联系人:刘洋 固定电话0473-******* 手机 180*****927
韦红 固定电话0473-******* 手机 186*****801
五、其它要求
1.运输业务时间及地点:见合同约定。
2.履约期限:见合同签订起止日期。
3.交货日期要求:见合同约定。
4.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7.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乌海货运中心
2024年1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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