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我局拟开展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现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介绍: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年度预算99万元。
(三)工作内容:按照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相关要求,完成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全部工作。
(四)工作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在时限内编制开展前期需求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区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可用于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展开评标、采购信息公示公告、合同备案等全部招投标工作(包括不限于相关文件现场讨论修改、政府采购云等平台挂网公示等)。
二、比选安排
(一)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需在2024年1月15日15:00前将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qq.com。我局将在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查,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大于10家(不含),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将进入提交比选资料环节,抽取结果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二)入围供应商需在2024年1月17日11:00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处。比选结果将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比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承诺函(见附件2);
3.履约承诺书(见附件3);
4.报价函(见附件4);
5.提供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上截图;
6.其他参选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
三、项目有效报价范围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上报下浮比例(按百分比下浮)。
(二)本次招标专家评审费由甲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号的规定支付。最终代理费需扣除专家评审费(含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支付。专家评审费(含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三)一经中选,则中选价即作为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包干价,合同履行期中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
(二)付款方式和时间:完成上述项目政府采购并完成备案资料整理后,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支付申请资料(支付申请、发票等)后,采购人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五、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3.参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受诚信管理处罚的说明,提供《履约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得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5。
七、其他
如发生流标的情况,由中选人再次组织并直至本项目采购完毕(同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备案),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不重复计费。
采购人(全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
附件1:《比选报名表》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履约承诺书》
附件4:《报价函》
附件5:《综合评分表》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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