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视频设备的公告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视频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从2024年1月10日起在嘉峪关站、嘉峪关南站、嘉峪关酒泉机场、方特欢乐世界、方特丝路神画、白鹿仓(关城里)、关城景区、悬壁长城景区、长城第一墩等重点区域启用电子监控视频设备,对车辆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将作为我局立案调查的依据,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启用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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