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温高速公路2016年丽水段桥梁伸缩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丽温高速公路2016年丽水段桥梁伸缩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丽温高速公路2016年丽水段桥梁伸缩缝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地点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G25:K2555+232-K2613+020;G1513:K45+558-K115+468,主要对博瑞沿江桥、温溪沿江桥等27座桥梁已损坏的55条160型模数式伸缩缝及沿线破损橡胶条进行更换。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G25:K2555+232-K2613+020;G1513:K45+558-K115+468,博瑞沿江桥、温溪沿江桥等27座桥梁已损坏的55条160型模数式伸缩缝及沿线破损橡胶条进行更换。
2.4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可以作为单独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要求联合体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另一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承包资质(公路、桥梁、市政、特种专业工程均可)及施工安全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已通车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项目,且单个项目完成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文件由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证。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水市水阁垟店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养护科(三)持各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强制业绩证明原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水阁垟店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地 址: 丽水市水阁垟店金丽温高速丽水管理处
邮 编: 323000
联 系 人: 牛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2016年4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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