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徽动消费‘蚌’发精彩”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徽动消费‘蚌’发精彩”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营造良好节日氛围,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和稳定发展,市商务外事局起草了《“徽动消费 ‘蚌’发精彩”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顾大可;联系电话:0552-*******
电子邮箱:ltyfzk@163.com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2024年1月5日
“徽动消费 ‘蚌’发精彩”
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抢抓春节消费热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和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春节前后消费特点,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参与,聚焦年货消费、大宗消费、新型消费、农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通过办节、办市、办展等形式,强化政策引领、市县(区)联动,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促消费活动,持续创新消费场景,营造多商圈联动、多点位布局、多元化主题、多频次开展的节日消费氛围,着力稳定传统消费、留住高端消费、扩大新型消费,进一步促进全市消费市场繁荣发展、提升质效。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 ‘蚌’发精彩”
四、活动安排
(一)丰富年货消费
1.举办年货展销大集。聚焦市民年货采购需求,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等,在淮河文化广场等交通便利区域,举办年货集中展销活动3场以上。各县同步举办年货展销活动不少于2场,各区(开发区)不少于1场,积极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节日市场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文旅投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广泛开展年货促销。鼓励商业综合体、重点商超等选择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门店,组织开展室外年货展销及消费促进活动,聚集人气、商气。确保每场展销活动不少于3天、参展企业不少于30家、产品不少于100种,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消费高潮,努力扩大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
3.促进线上年货消费。用好发现蚌埠、京东蚌埠地方特色馆、京东蚌埠助农馆等平台,大力推介、销售蚌埠特色产品。支持和鼓励全市电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线上商品品种,并通过网络直播、预约等形式,促进年货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投)
(二)稳定大宗消费
1.“惠”享汽车消费。发挥市汽车商会领头作用,聚焦返乡群体购车需求,积极开展汽车下乡、巡回展销等活动,引导汽车经销企业针对性推出热销、适销车型,灵活采取分期付款、免手续费、旧车置换补贴等优惠措施,促进汽车销售。组织发放2-3轮汽车消费券,重点支持新车、以旧换新、二手车等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叠加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优”享家电数码消费。鼓励家电数码企业针对改善型消费、智能消费、绿色消费,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打折让利等促销措施,积极进社区、进企业。围绕春节家电数码消费特点,发放2批次家电数码消费券,释放家电数码消费潜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3.“舒”享家居百货消费。针对春节期间购物消费特点,突出服装鞋饰、家居生活用品等,鼓励引导各商贸企业通过有奖销售、赠券抢券、让利优惠等形式,集中推出形式多样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叠加发放2轮百货(家居)消费券,推动全市吃穿用消费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4.“悦”享餐饮消费。支持餐饮企业开展“蚌埠好味道”、特色美食节、厨艺大比拼等活动,采取满减让利、套餐折扣等优惠措施,推出多档次、多品类“年夜饭套餐”,促进餐饮消费。组织发放2批次餐饮消费券,满足市民节日餐饮消费需求,繁荣餐饮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三)扩大新型消费
1.提升消费品质。聚焦新型和高端消费人群,依托银泰、万达、吾悦等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新品首发等“四首”经济。针对国潮消费热点,支持商业综合体围绕国潮国玩、国潮服饰、国潮文创等主题,组织开展“国潮嘉年华”活动,促进国潮国货新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文体旅局)
2.繁荣街区消费。以商圈、特色街区、网红打卡地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夜间年货展示、美食小吃、非遗民俗展示、“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10场以上,打造多元业态融合的夜间消费新场景,挖掘夜间消费潜能,培育“夜购、夜食、夜娱、夜游”等夜间消费热点和新增长点,丰富夜间经济,提升夜间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文体旅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农特消费
1.强化农超对接。持续推进农特产品进商超,深化重点商超与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及种养殖企业对接合作,提高商超本地农特产品销售覆盖面。鼓励商超利用春节消费旺季,积极采购本地农特产品,创新合作模式,丰富“两节”消费市场产品供给,扩大本地农特产品销售占比。(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2.拓展销售渠道。谋划举办“蚌埠-合肥等市农特产品进商超对接会”,积极促成“商超+农特产品”双向合作,推动农特产品走进合肥等地年货市场。借助“甬蚌”合作平台,组织高品质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2024宁波年货展,举办蚌埠农特产品与宁波市商超合作推进会,促进蚌埠-宁波商务交流合作走向深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五、政策支持
(一)组织发放消费券。聚焦汽车、百货(含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家电数码、餐饮等行业,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组织全市300家以上企业参与,统筹资金2000万元,发放2-4批次政府消费券;其中,汽车800万元、百货600万元、家电数码400万元、餐饮200万元。消费券资金由市级与县(区)财政按1:1承担,市级财政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由市财政与县(区)据实核算。其中,对2024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9%、10%以上的县(区),其承担的配套资金比例对应下降为48%、46%、44%。
(二)支持年货展销促销。统筹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支持商贸企业在核心商圈、商业广场、特色街区等举办年货展销集市活动。对经市商务部门备案、单场活动参与企业30家及以上、销售商品200种及以上的室外展销活动,经综合评估,给予牵头商贸企业每场活动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助力零售业做大做强。统筹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对一季度消费品零售额超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促进农特产品进商超。统筹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支持重点商超建设农特产品进商超示范店,对单店展销面积50平米以上、年采购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全年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不低于8%的,给予每家店面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活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活动组织保障,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门要做好活动牵头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合理利用自有场地、外围广场或划定区域开展外摆经营;发改物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及各项活动的价格检测、质量监管、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工作联动。要坚持政企联动,发挥商协会、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参与积极性,做好年货物资采购和供应。要发挥政策“乘数”效应,财政局部门做好2000万元消费券资金和100万元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商务部门要统筹消费促进资金,按照政策要求兑现相关政策。要坚持县区联动,各县(区)、开发区要比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做好辖区各项节日促消费活动。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蚌埠日报等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各县(区)、开发区要利用自有渠道及合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活动期间出现的舆情要及时妥善处理。各参与活动企业要积极利用自有线上媒体及线下门店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共同营造喜庆祥和节日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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