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KW应急电源车招标公告
120KW应急电源车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20KW应急电源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PSGS-WYZB-1607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20KW应急电源车采购,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20KW应急电源车采购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厦
3、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20KW应急电源车采购。120kw应急电源车1辆。
4、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要求书。
5、计划投资:75万元。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厂家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
2.投标厂家应具备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机动车发票的能力;
3、投标厂家必须具备专用汽车改装资质,改装后的车辆应符合救险车相关国家要求,并且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目录备案;
4、投标厂家应具备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能力并保证所改装的应急电源车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上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须携带资料:
时 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用汽车改装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A4纸)。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审查时间:即在报名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审查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资格预审合格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要纸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电子版与纸质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时 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
售 价:500元/本
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财富大厦
联系 人:沈浩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
联 系 人:焦健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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