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对其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外包服务商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YQ2016-0333
二、招标内容:
A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聘请7家入围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外包服务商;
B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聘请3家信用卡风险资产催收外包律师事务所。
服务对象: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及辖属分支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二)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帐风险管理等。
(三)外地投标人须在辽宁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且至开标之日止分公司设立不低于一年。
(四)投标人须提供辽宁地区办公场所或其分公司在辽宁地区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或租赁合同。
(五)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股东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B包: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年检记录)。
(三)外地投标人须在辽宁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且至开标之日止分公司设立不低于一年。
(四)投标人须提供辽宁地区办公场所或其分公司在辽宁地区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或租赁合同。
(五)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股东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地投标人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投标人住所不在辽宁地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催收外包服务公司的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分公司证明材料原件(外地投标人)、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承诺书原件、两年及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可以为合同或客户评价意见)及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的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分公司证明材料原件(外地投标人)、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从事催收业务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承诺书原件、两年及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可以为合同或客户评价意见)及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2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12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4月21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12楼会议室。
十、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晓红、邹鑫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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