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三、实施主体
萧县水利局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管理哪巧槐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宽散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李友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五、受理条件
1、申请人应为采砂单位;
2、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过专家评审,且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3、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六、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依据/规定 | 材料形式 | ||
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河道采砂申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 √ | |
2 |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或申请个人身份材料 | √ | √ | ||
3 | 采砂方式相关手续 | √ | √ | ||
4 | 河道采砂措施方案 | √ | √ | ||
5 | 采砂承诺书 | √ | √ | ||
6 | 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有关协议 | √ | √ | ||
7 | 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 √ | √ |
七、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 (工作日) | 是否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是否可 网上审核 | 是否可 网上办件 | 其他说明 |
3 | 否 | 0 | 是 | 是 |
八、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查: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萧县水政监察大队(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业务审查;
3、决定:县水利局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根据决定结果形成正式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5、送达:窗口领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办理结果。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12号窗口
网 ???址:http://sz.ahzwfw.gov.cn/
十一、监督电话 ??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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