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381破1号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黔0381破1号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博华新材料破管字第3-3号
赤水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日作出(2024)黔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3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贵州贵达(遵义)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博华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务操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募评估机构对博华新材料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E42K992,法定代表人:王克西,营业期限:2017-06-13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登记机关:遵义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工业大道金睿高新产业园9、10号厂房,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保护膜、包装膜;保鲜膜、保鲜纸、铝箔纸;离型纸、卫生材料;水性环保压敏胶;无尘用品;一次性用品;日常防护用品;电子辅材及工程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2017年6月,广东京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睿建投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博华新材料公司,原计划投资2亿元,在赤水市工业大道金睿(赤水)高新产业园9号、10号厂房建设新材料防护系列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2万平米,总建筑面积5.5万平米,从事新材料防护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业务,产品以环保型保护膜、包装膜、保鲜膜、保鲜袋系列等新材料为主。因资金短缺、银行融资难、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博华新材料公司无法实现盈亏平衡和达产生产,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现已停止生产。
博华新材料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213.43万元;2.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93.21万元;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99.98万元,主要系机器设备(吹膜机、连卷机、背心机、喂料机、封口机等)、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运输设备(叉车);4.在建工程账面价值648.57万元,系机器设备及安装;5.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315.10万元,主要系装修费用。博华新材料公司无土地、建筑物,厂房系向第三方租赁。
二、评审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竞争者,应在2024年1月24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资料(联系人:谢律师,联系电话:187*****630,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工业大道金睿高新产业园9、10号厂房)。
管理人在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收其资料。
报名合格的有意向的竞争者,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现场遴选时间。管理人认为不需要的,也可以不进行现场遴选程序。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竞争者,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拟定排名顺序,按排名顺序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获选机构。
管理人确定获选机构后,与获选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三、评估工作内容对博华新材料公司截至2024年1月3日,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等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获选的评估机构应在20日内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报名资格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评估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2021年1月3日以来,竞选机构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现场工作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企业的评估事务。
五、竞选资料及要求1.竞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竞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竞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一式三份进行提交;
3.竞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博华新材料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在“意向书”后装订《评分表》。按照评分标准在自评内容一栏自行填报相关内容,以评分表中的全部项目为目录准备佐证资料,注明对应页码。(评分表附后)
3.主体资格介绍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记录;
4.2021年1月3日以来,竞选机构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5.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有关业绩资料;
7.项目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等;
8.项目报价函,包括本次评估报价(含餐饮、住宿、差旅、税费等),评估报价还应包括资产评估有效期届满后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报价;
9.对工作时间的承诺;
10.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原件)。
六、特别说明1.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竞选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为获选机构后2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迟延付款在二个月以内的,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同时,承诺在资产处置完成后收取委托费用的,管理人将优先考虑。
4.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参选单位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5.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博华新材料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6.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7.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8.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标签: 招募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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