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NLRZB-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3.7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依据《郑州市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 2023 年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的通知》(郑环委攻坚办[2023]16 号)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对路查路检、柴油货车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以及汽油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
测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A 包; (002)郑
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B 包; (003)郑州市生态环
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C 包; (00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
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D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C 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D 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
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会议
室。
七、其他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
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
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NLRZB-2024-005;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37000.00 元;
最高限价:937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A 包 300000.00
300000.00
2 B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B 包 180000.00
180000.00
3 C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C 包 315000.00
315000.00
4 D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D 包 142000.00
14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依据《郑
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 2023 年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
方案的通知》(郑环委攻坚办[2023]16 号)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
机构对路查路检、柴油货车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以及汽油加油站油气回收监
督抽测等服务;
5.2 项目地点:巩义市境内;
5.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包段;
A 包:路查路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部内容;
B 包:柴油货车入户抽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部内容;
C 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
部内容;
D 包: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
部内容。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告知函》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
创业大厦 B 座 212);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 127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580056
代理机构: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703954167
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 127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4580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370395416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