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江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江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
报告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491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86件次,行政处罚242件次,行政强制51件次,行政检查112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86件次,受理86件次,准许许可86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242件,结案242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万元。首违不罚107件,轻罚27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44%和11%。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51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51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51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2年执法证换发21人、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参考15人,目前执法人员已全部持证上岗并录入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省联网管理。
10月10日江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交通运输局举办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江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大队黄丽华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授课老师从执法文书的概念、行政执法的重点、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具体的讲解,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案例。培训内容紧扣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实用导向。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公示行政许可86件,行政处罚242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86件,行政处罚242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242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95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3年共有246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242件,不予通过4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1、我局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统一推进,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检视、再规范、再治理,做到了迅速动员精部署。县局于6月13日联合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县信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了江永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暨座谈会,就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座谈会还邀请了各运输企业及部分群众和人大代表,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着力实现“六个明显”。
2、专项整治期间,采用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我局深入组织排查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不遮丑护短,对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清单”,跟踪督办治理到位。2021年梳理查摆共性问题类型5个:一是执法人员的配备专业性及合理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方面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三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不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执行不规范;四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存在一定缺陷。2022年梳理查摆问题1个:江永县朱家湾治超站执法人员对超限10%以下货车仅进行警告教育,没有要求卸载消除违法行为。2023年梳理查摆问题3个:一是执法服装未统一,造成执法形象差,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白马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未年检,数据不被采纳;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证未更新,造成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目前已完成整改,效果显著。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于2021年4月底完成,人员转隶工作已经完成,现已正式运行,核定人员编制40人,实际到岗33人(在编21人,借调6人,临聘人员6人)下设4个执法中队,2个内设股室,其主要工作职能为路政执法、运政执法和水运执法等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定《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所有的处罚信息都录入了“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并且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执法检查计划依法从严制定。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予批准;坚持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原则上,本系统上级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对企业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的,下级单位不再检查;同一行政执法单位多个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在本单位统一组织下实行综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对同一单位都提出检查计划的,明确由一个单位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七)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有关情况。江永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1年改革成立,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1人,目前制式衣服已发放到位,换装比例100%。省交通厅统一配置执法记录仪12台,执法平板电脑12台,高拍仪2套,手提电脑2台,执法车辆2台(其中新购置1台),车载终端系统一套(警灯、显示屏、车载监控)。2022年与湖南舜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二是强化权益保障有关情况。制定《江永县交通运输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表彰。
(八)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1)针对重点领域执法,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永县治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年江永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3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永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方案》、《江永县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2)根据省交通厅统一部署,2022年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实现执法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实际到岗常态化工作执法人员只有10余人,因涉改单位无法招聘人员,无预算经费,并且在执法领域中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本领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特别是一些年纪较为年长,文化基础较为薄弱的的人员对省厅推行的部省共建执法系统操作不熟练,业务本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51号)以及中央、省、市依法治省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继续推进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筑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好作风、新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为江永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江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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