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尼玛县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徐小罡 发布时间: 2016-04-05 12:20:35
招标编号:FZZB-XZ16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尼玛县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已由那发改基建[2016]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尼玛县文布乡南村2015年土地整治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尼玛县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总规模558.52亩。1、土地平整工程:砾石清理13032m3,机械填土33419 m3,客土111703 m3,客土回填后松土翻耕37.23h㎡ ,客土回填后清石外运2234 m3;2、农田水利工程:新建0.4*0.4m浆砌灌溉渠2712m;新建0.3*0.4m土渠3842m;新建0.3*0.4放水口180m;新建放水闸门90个;新建农涵12座;新建下田坡道13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3.0m宽机耕道1762m,新修错车道2处;4、农田防护工程:植树1034株。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金;
(3)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应各自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工程;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7)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一)区外投标人资质须在西藏建设厅进行备案。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
(六)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企业相关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无线胶装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27日16时00分,提交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文瑞
联系电话:150*****520
传 真:0891-*******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康桑花小区A栋4单元3-1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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