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资质升级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资质升级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资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合同包划分及交货时间

本次招标的设备共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双端面磨平机
1

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混凝土高低温试验箱
1


运动粘度计
1


显微测量投影仪
1


桥隧病害远距智能检测仪
1


智能型工业管道电子内窥镜
1


混凝土钢筋检测仪
1


公路护栏立柱埋深检测仪
1


标线逆反射系数测定仪
1


工程声波仪
1


填土密实度检测仪
1


地基承载力检测仪
1


静载荷试验仪
1


分离式千斤顶
2

设备最终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和资金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的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9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5日11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一路17号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魏小华

电 话:180*****349

传 真:****-*******

行政监督:****-*******

纪检监督:****-*******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裴建壮

电 话:****-*******

传 真:****-*******


新疆公路桥梁试验检测中心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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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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