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系统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系统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项目于2004年建成启用,功能为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约1.8万㎡。

中央空调管路系统于2004年建成后使用至今,末端风机盘管约340台,空调主机房主要设备如下表;现就以当前空调系统年运行费用为基准,对空调系统进行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含投资改造)。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功率参数

生产日期

直燃机

BZY125XIID-K

1台

制冷量:1454kW;制热量:1121kW;功率:8.8kW

2020.4

冷温水泵

南方

2台

11kW*2台

2019年

冷却水泵

南方

2台

11kW*2台

2019年

冷却塔

揽讯PL-*****LX2

2组

7.5kw*2台

2020年

能源改造费用说明

1、中标方承担节能改造的投资及对应改造工作,并按照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

2、能源费用节省部分效益分享比例要求:招标人占10%,投标人占90%。

3、采购人每季初向中标方支付能源托管费,按中标价均摊至每季计算。能源管理运行期内托管范围内的水、电及天然气能源费用支出由中标人承担,能够过户的能源费用过户给中标人自行缴纳,不能过户的部分由采购人代缴。

4、以上收费标准是基于现行能源价格:电价: 0.7086元/kWh,天燃气价: 3.275元/立方米,水:2.49元/吨为基础测算。合同期限内,中标价格不进行调整,由于国家调整以上能源价格标准,由此造成中标人能源成本支出增加或减少,则与现价比较,采购人代缴的部分按照上述价格与中标方进行结算、保持能源价格不变;若过户给中标方的能源费用则根据用量及调价后的价差进行能源费用的调增(调减)。计算方式如下:能源价格补差=(调整后的能源价格-现行能源价格)×实际用能量;(正数则招标人补偿能源价差给中标方,负数则由招标人从中标价中进行能源差价的扣除)。

二、相关标准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项目服务及技术要求

招标人以中标价格将空调系统交由中标方进行全权托管运营10年,空调系统涵盖的运营事务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按照技术要求对系统进行可靠性、安全性的投资改造,并在服务期满后无偿将设备转移给招标人。

1、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招标人的空调系统全权交由中标方进行管理和运营,空调系统涵盖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水质处理、人员值守、设备安保等日常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

2)中标方承担节能改造的投资及对应改造工作,并按照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

3)中标方应按照招标人的空调运行时间需求派驻专人对项目进行运行值守服务,所需的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力,全部由中标方承担;服务期内中标方承担所有派驻岗位人员的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责任;

4)采购与结算空调机房运转所需的原料(水、电、燃气)由中标方承担;

5)空调系统的维修保养(含单价300元以内的零配件,不包含空调系统主管路的更换及维修)、水质处理等日常技术工作中标方负责;

6)空调服务标准:

供冷条件

最高气温连续5天>28℃或2天>30℃或当天>32℃开始供冷

或:确保室内平均温度为26℃。

最高气温连续5天<25℃或2天<24℃或当天<22℃停止供冷

供热条件

最低气温连续2天<13℃或当天<10℃开始供热

或:确保室内平均温度为18℃。

最低气温连续2天>17℃或当天>20℃停止供热

说明

供冷、供热日期为参考值,实际结合招标人工作需求并依据供冷、供热标准开机。

7)空调启用时间:a.空调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日的空调,工作日开启时间早上8:30-17:00。b.非工作时间加班需开启空调的,依据甲方的指令开启空调,全年包含非工作时间150小时/年以内的免费空调开启时间;c.超出上述免费时段范围的按500元/小时核算,工作日延长开机时间的按照实际开机时间核算时长;非工作日开机每次按照机组启动预热1小时+实际超时开机时间进行时间核算。

8)服务期内,中标方应保障系统的正常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交付给招标人的所有设备均应为可正常开启使用的设备。

2、投资改造整体要求

1)中标方需对空调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系统的可靠性、能源保障性和节能性,中标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资改造,要求至少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造,但不局限于以下改造,整体投资改造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要求在文件中注明每个投资改造分项的具体金额);所有的技术改造需满足现有现场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技术改造均由中标方投资,招标人不承担空调系统的改造及费用投资。

2)为确保空调系统的可靠性及能源保障性,中标方在现有机房设备的基础上应投资增加一台制冷量为900kw—1000kw的水冷冷水机组,详细技术要求见后;

3)中标方要投资采用相对应的技术改造或增加智能控制系统,满足末端系统的节能控制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后;

4)中标方要投资采用对应的智慧能源控制系统,以达到节能控制的相关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后;

5)中标方要投资采用先进技术对冷却塔节能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冷却水系统的节能性和可靠性,详细技术要求见后;

6)★所有的改造均由中标方投资并实施,技术改造需在现有的系统基础上进行,招标人现有的空调系统机房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内应保证可以正常运行,不得对其构成损害或加速其老化,并保障服务期满后,空调设备为完好、可正常运行的设备。改造中不得给招标人的正常办公带来影响,对建筑及其附属物造成破坏的由中标方自行及时恢复。

7)中标方承担节能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全部投资与风险,其投入的节能设施设备不得抵押或租赁从事其它经营,合同期满后其产权无偿划归招标人单位所有。

8)中标方中标后,投资改造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改造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所需的一切工作, 因设备安装调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装、安装、调试等及因此产生的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于中标价内。

9)所有的机房设备均应满足国家机关节能规范的技术参数要求。乙方投资改造的空调机组效率要高于现有设备;合同期内,空调系统能源综合节能率每年不低于2022年空调系统能源消耗用量的10%。

3、投资改造技术标准及要求:

1)水冷冷水机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投资的水冷冷水机组仅接受变频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变频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磁悬浮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综合负荷需求及现场条件,制冷量需控制在900kW——1000kW(含900kW及1000kW,不接受此范围以外的机组;投资的机组应为制造商标准机组、在其公开发行的样本之列,需提供制造商样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电源:50HZ/3N/380V;变频启动;冷水机组制冷剂采用R134a环保冷媒。

1.3★设计工况冷冻水温7-12℃,冷却水温32-37℃,国标一级能效,同名义工况下COP不低于6.0或IPLV不低于8.0,需提供AHRI认证的设备选型报告。

1.4节流装置应采用电子膨胀阀节流,反应灵敏,调节精确、范围广。

1.5蒸发器和冷凝器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相应规范并获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蒸发器、冷凝器上应装有安全阀。

1.6机组应显示机组运行时间,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蒸发压力,冷凝压力,压缩机运行状态,水温设定值等。

1.7主机设备配备的水泵和冷却塔需投标人自行核定相关参数和配置,也可以在现有水泵和冷却塔基础上优化,但不得影响现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2)末端系统节能控制及要求:

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节能,除机房节能改造,还需做好需求侧源头的空调末端管理。为做好末端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投标人需通过采用集中群控系统(不局限于)或其他方式实现末端系统智能化管理,在现有空调末端日常使用功能上至少实现以下功能(不局限于):

2.1★关机管理功能:空调末端风机盘管具备时钟(非时间段定时)定时关机和时段锁机(某一时间段防误操作而锁死)功能。

2.2★温度管理功能:为避免温度设置不当造成的能源浪费,空调末端应具备温度锁定和延时锁定功能,可分别锁定制冷最低温度值和制热最高温度值;在温度设置操作2小时后,若设定值高于制热最高锁定温度,或低于制冷最低锁定温度,控制系统自动将温度设定值回到锁定值。

2.3运维管理功能:为确保电动阀的良好状态及减少故障率,末端系统应具备电动阀自清洗(连续多天处于关闭或打开状态下,自动开关电动阀,通过阀芯运动自动擦除表面污垢)。

3)智慧能源控制系统要求:

为提升管理和节能水平,中标人需根据项目配置中央空调智慧能源控制系统,通过远程视频监控、能效监控平台等,实现对空调主机、输配系统、冷却塔等设备可视化远程3级监控;实现智能运行及能耗实时在线自动化数据采集、分析、控制;实现能耗预警与定期保养提示;提高空调系统自动化水平。主要包含以下功能:(需提供控制屏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

3.1★一键开机:根据预设的负荷模式进行远程一键开机及参数设置。

3.2自适应控制 :判断当前中央空调系统负荷,对主机开启及系统以安全运行为主要原则, 在满足舒适度的同时进行自动节能调节。

3.3★故障报警、异常提醒 :对整个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时报警提示。

3.4能耗报表 :对系统及各设备能耗进行分项、分类统计,生成系统日、周、月、季度及年度能耗报表,能耗用量及耗费清晰。按设备类别(总能耗,制冷主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直燃机)生成能耗统计报表、图形分析。 可选统计时段,支持按时,按日,按月生成能耗统计报表;

3.5视频监控 :可对机房进行远程视频监控。

4)冷却塔节能改造技术及要求:

冷却塔的整体散热能力关乎中央空调系统的能效,冷却水温降低可使冷机冷凝温度降低提高效率提升单机COP,投标人需通过相关的节能技术手段解决冷却塔常见的能源浪费问题及效率问题,有效提升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主要节能改造要求为冷却塔自动实现水力平衡、提升冷却塔散热效率。需做到以下几点:

4.1实现冷却塔间均匀布水:冷却塔需要在水流量变化时,确保每台塔的每个上水支管都均匀进水,需采用无机械部件实现的水力均匀布水。

4.2实现冷却塔盘内均匀布水:冷却塔盘需标准存水量才可布满整个塔盘,为解决冷却水流量与冷却塔不完全匹配,避免中小流量时冷却塔盘只有部分有水,提升填料的赖用性问题;同时为让冷却塔填料散热面积充分利用,需采取通过冷却塔自身动力实现变流量技术,确保冷却塔进水量在标准30%~100%时都可均匀布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1 中标人需在中标后,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提出维保方案。

1.2 对办公楼楼的中央空调系统(包括所有控制系统、机组及未端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所有机组运行正常,流量均衡,无漏水事故发生。

1.3 对所有未端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年均两次以上),确保未端设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对所有风机盘管及散热器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所有未端设备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1.4 制定机房系统维护、定期维护计划。

1.5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1.6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一小时之内服务人员必须到现场。响应时间(≤15分钟):在接报故障后赶赴且到达现场处理的时间。现场是指故障发生地点或报故障的地点等。临时修复时间(≤1小时):如果由于条件限制,维修人员暂时无法使设备、设施达到原有技术指标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措施,减少影响范围。此时限是指接报故障到采取措施临时修复完毕。完全修复时间(≤24小时):通过维修使有问题设备、设施回复到原来技术指标及状态的期限。此时限是指接报故障到设备完全修复完毕。

2)对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常规备件,及时解决故障。

1.7运行管理

1)合理调配中央空调机房外通风空调运行设备,达到安全、稳定、节能运行。

2)做好详细的运行和交接班记录。

六、验收标准质量考核标准和验收依据

质量标准

本项目质量严格执行以下技术标准和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98)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9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质量验收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付 款 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每年总金额按季度支付。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购买保险,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行承担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问题和设备设施安全责任。(★)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服务期限内除中央空调系统所有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及能源供应服务,还需包含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且中央空调设备系统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更换配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空调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过程中所需的300元(含)以下更换设备或配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超过300元的设备或配件报由采购人采购。(★)

4、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及内容详见《考核细则》,具体的考核办法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可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考核评分在80分(含)以上不进行处罚,80分以下,每分扣除1000元。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服务期限到期后,中标人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无偿的与下一家单位做好所有服务内容的交接。如不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交接期超过一个月,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交接期的服务费用。

6、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空调系统运行所需的水电气能源费、人工值守、主机系统的维保、末端系统及管路的维保维修(含单价300元以内的零配件、不包含主管路的更换及维修)、水质处理及清洗(主机及末端)、投资分摊、节能分享、税费等。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现场勘查并确定最终的设备及工程数量,投标人若因未做现场勘查或现场勘查不到位导致设备或工程数量偏差,由此造成的投标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身承担,投标人现场勘查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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