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项目已由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华北函【2016】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2312CA1156DJ
2.3建设地点:长治王村机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机场跑道北端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上、距跑道北端2千米处,建设DVOR/DME导航台,配置DVOR、DME导航设备各1套,新建直径30米金属反射网1套;新建导航机房和辅助用房各1座;配套建设通信、供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安防等工程。具体应完成的各项承包工作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统筹考虑。
2.5 计划工期:
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所投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CCAR-87)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不含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5 如拟投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需取得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投标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1项合同金额900万及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为准。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0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1-11 14:00:00至 2024-01-17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信誉证明、业绩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01-11 14:00:00至 2024-01-17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使用的身份认证锁登陆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4-01-11 14:00:00至 2024-01-17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使用的身份认证锁登陆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1 10:30:00,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广安门办公区(西城区广门南街甲6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山西省长治市长辛路6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许磊 | 联 系 人: | 史海彪 | |
电 话: | 0355-******* | 电 话: | 010-********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shihb@casc.com.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君汇华府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 | |
帐 号: | 502*****00014 | 帐 号: | 013*****100***** |
日期:2024-01-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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