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澜山东侧辅路亮化及中山路两侧中华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御澜山东侧辅路亮化及中山路两侧中华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御澜山东侧辅路亮化及中山路两侧中华灯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与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1日 15: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5-1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 ||
采购单位 |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与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福州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416-******* |
项目概况
御澜山东侧辅路亮化及中山路两侧中华灯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Q*******
项目名称:御澜山东侧辅路亮化及中山路两侧中华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高新区南站主要街区路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含)建造师(相关专业)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截至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5-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 、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以上所有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LNWQ0416@163.COM,邮件主题填写项目名称并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扫描件要求原件扫描,字迹、画面清晰),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6-*******,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
(二)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与交通运输局
地址:锦州市福州街29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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