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5000吨硅石建设招标公告

年加工5000吨硅石建设招标公告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5000吨硅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5000吨硅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5000吨硅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石宝头村

建设单位

茶陵众鑫硅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虎踞镇石宝头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33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转染自原雪花化工,主要建设5000吨硅石项目的硅石加工生产线及有关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本项目不采石,仅进行石料分拣、粗洗和破碎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酸性水,经石灰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pH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要求回用,不能回用的排放至洣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作农肥不外排。周边旱地面积10000m2,种植蔬菜,可接纳氮远高于本项目生活污水氨氮总量,故具备接纳能力。生活污水中其他污染因子,COD、SS、动植物油,浓度很小,且可被微生物降解,不会对农田作物的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废气:本项目拟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后排放。建设单位必须确保使用15m以上高度的排气筒;另外,建议建设单位选择织物紧密,不易穿孔的布袋,否则,当布袋穿孔时,除尘效率降低。

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盐酸挥发,保持盐酸酸度,酸洗过程中将覆盖塑料薄膜;并且盐酸贮存罐为封闭的塑料储罐,至于本项目用地东北部,避开了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西北偏北风)。同时,建议设置三级填料水喷淋塔,对氯化氢设置捕集率90%以上的集气罩,水吸收效率95%以上,经15m高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确保挥发盐酸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集气罩收集率约为90%~95%,仍有5%~10%的含尘废气和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经距离衰减在场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后排放。建议建设单位对酸洗系统进行封闭、负压操作,在做好相关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营运期管理,及时清扫地面;加设限速警示;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家庭式抽油烟机引至屋顶排放,尽量减少道路扬尘和食堂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存放管理。石粉、磁选铁屑和沉淀沉渣可回收用作建筑材料。建设单位须集中收集,置于室内,避免雨水和风力带来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生活垃圾暂存设施须至于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由指定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做好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控。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石料加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行车等的运转噪声,根据类比相关资料其设备运转噪声一般都可以达到90dB(A)左右,在场界外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营运期管理,进行厂区绿化,通过植物减噪;使用低噪减噪设施;禁鸣限速、禁止夜间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基本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硅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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